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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妇女火大撕烂30元钞票 罚款三百倍

2006-03-01 13:2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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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卢健辉香港一日电)广州市一名女车主在爱车被撞后,嫌对方赔偿的人民币三十元不够,当众把纸钞撕毁。警方指她违反“人民币管理条例”,罚款九千元。

香港“太阳报”今天报导,周姓女子二十四日在广州市区为闪避对面来车,与一辆单车擦撞,车身被刮出痕迹。

周女怒气冲天,要求骑单车的廖姓女子赔偿人民币二百元,但廖女仅掏出三十元六角。周女接过之后将纸钞撕烂,围观民众议论纷纷,并通报警察。

警方到场后先处理交通事故,再追究周女毁损钞票一事。警方指周女故意撕毁人民币,除口头警告,还要罚款。

“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任何人故意损毁中国钱币,将受到公安机关警告,最高罚款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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