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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会今通过“学位授予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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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一日电)行政院会今天通过“学位授予法修正”草案,为鼓励成绩优异学生,增订修读副学士学位,成绩优异得申请迳修读学士学位,修读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成绩优异得申请迳修读博士学位。

行政院会上午通过“学位授予法修正”草案,将尽速送立法院审查通过后实施。为因应国际化趋势及国内大学部分系所与国际学术接轨所需,修正案中规定,修读硕士学位的学生,硕士学位论文得以修读学分方式取代,免经硕士学位考试委员会考试。

此外,也放宽硕士学位论文取代方式的弹性,修正案规定,修读艺术类者,得以创作、展演连同书面报告取代。修读应用科技类者,得以技术报告取代。修读体育类者,得以创作、展演连同书面报告,或以技术报告或成果报告取代。修读硕士在职专班者,得以创作、展演连同书面报告,或以技术报告或成果报告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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