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金燕:中外记者见面会

曾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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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3日讯】前天下午检察院给我电话说:检察院的答复——检察院的领导已经询问通州区公安分局,分局说不知道此事,如果人口失踪,请到公安局报案。

昨天下午几经曲折,终于成功地召开了中外记者见面会,有27个国外媒体和香港媒体和中国唯一一家民间媒体到了现场——我们给中国和外国所有可能联系的媒体发了邀请。

说起来很搞笑,2月19号晚上决定在21号开记者见面会,20号早上家里的两部电话就断了。20号上午定了酒店的会议室,20号晚上半夜被通知酒店取消我们预定的会议室,晚上八九点钟的时候,翻译说不能到现场。21号上午很着急,将近十二点钟跑到一个高级的酒店,开了一间套房——越是高级的酒店,越不能拒绝顾客。当我进入酒店的房间,坐在椅子上时,几乎要瘫痪了——从20号下午到那时,只吃了四片面包,晚上加班赶公司的工作,还有准备记者见面会的材料,找人把材料翻译成英文,不停地换车、走路,躲避戴墨镜的男人。

当时要找一些胡佳的照片,打开电脑突然悲伤不已。发现从来都是他给别人拍照片或者别人给我们两个人拍照片,几乎找不到他一个人的照片。想起环保界一个著名的活动家、知识分子萧亮中在他的三十岁去世的情形。我和胡佳还有很多亲密的朋友参加了他的追悼会,追悼会上放着他的照片的ppt。当时好多朋友对我说:听到亮中去世的消息,非常悲痛,第一个联想到的就是胡佳!又想起唯一的一次要准备照片:那是我们的婚礼,在2006年1月2日。忍不住流眼泪,实在是想不到在这样的情况下要再一次准备照片!

整个记者见面会,还算顺利。结束的时候,酒店服务人员敲门进来,说是要做室内消防检查,要求开窗(具体怎么说的,我已经没印象了,记者见面会整个进程非常紧凑,结束的时候突然松懈下来,觉得一点力气都没有了)。有个与会的朋友说,他一出现在原定酒店的大厅,好多个戴着墨镜的男人,在不同的地方,同时向他注视。我深深地感觉到,连我们这些在首都北京有着良好的工作基础和人际关系网络的人,举办一次这样的见面会,寻找一个失踪的人口,是这样地艰难。那么那些远离首都的城市、或者生活在乡村的,或者没有广泛的社会关系的人们,当他们的亲人失踪的时候,他们是不是比我还绝望?是不是比我还艰难?是不是更加需要支持?

(要出去办事了,未完待续)

已经发布的媒体报道:

首先是令人敬佩的中国大陆民间媒体:http://www.chinadevelopmentbrief.com/node/511 中国发展简报
其次海外报道:
1. http://www.chron.com/disp/story.mpl/ap/world/3737318.html huston chronicle转自美联社
2. http://www.tmcnet.com/usubmit/2006/03/21/1475583.htm 日本的kyodo news agency
3. http://today.reuters.co.uk/news/newsArticle.aspx?type=worldNews&storyID=2006-03-21T102758Z_01_PEK73069_RTRUKOC_0_UK-RIGHTS-CHINA-ACTIVIST.xml&archived=False 路透社

附:“胡佳失踪事件”中外记者见面会家属提供资料

胡佳的个人简介

胡佳是1973年7月25日出生在北京一个22年右派家庭的安徽芜湖人,户口登记时使用的是“胡佳”两个字。胡佳父母现在已经70岁。

胡佳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1989年开始素食,为了不杀生,16年来严格坚持素食。

胡佳是一个从1996年开始从事环保工作的环保人士,他参加恩格贝草原种树防止荒漠化,参加并担任大学生绿色营的协调人推广环保教育,他建立网站、进入高原保护美丽的藏羚羊不受屠杀,他是中国最大的环保组织“自然之友”的老会员,也曾经是香港“地球之友”的驻北京代表;

胡佳是一个从2001年开始从事艾滋病工作的积极分子,合作创办了北京爱知行健康教育研究所和艾滋病关怀和帮助组织“爱源”,他多次深入农村艾滋病地区做工作,保护艾滋病群体的权利;

近三年来,他关注受到不公正对待的弱势边缘人群,并毫不犹豫地帮助所遇到的需要帮助的人们,他敢于说真话。

关于胡佳失踪的背景介绍

2004年以来,胡佳被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分局国保和通州区公安分局国保多次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件的情况下,非法拘禁。拘禁的详细时间和具体细节,由于当下无完整记录,暂不罗列。2006年开始,胡佳的妻子详细地记录了胡佳被非法侵犯人身自由的情况,具体如下:

1. 2006年1月9日-22日,通州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件的情况下,软禁胡佳,日夜监控,不允许胡佳走出家门,倘若胡佳有紧急状况需要外出,必须得到国保的同意并且默认国保警员的贴身跟随;

2. 2006年2月9日,通州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件的情况下,本宅软禁胡佳,不允许胡佳走出家门;

3. 2006年2月11日-16日,通州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件的情况下,软禁胡佳日夜监控,不允许胡佳走出家门,倘若胡佳有紧急状况需要外出,必须得到国保的同意并且默认国保警员的贴身跟随;

4. 2006年2月16日早晨至今(2006年3月17日),胡佳在通州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非法软禁严密监控的状况下失踪,至今没有任何消息,家属没有收到国保的任何法律文件和非正式通知。

2006年2月16日早晨9点,胡佳的妻子离开家时,当天值班负责监控软禁胡佳的通州国保警员杨春滔等人和她打招呼,声称如果得到上级的批准,会贴身护送胡佳去位于西四环的某艾滋病组织开会,如果上级不批准胡佳外出,胡佳就必须待在家里,接受软禁。

当天早上9点10分左右,胡佳母亲和胡佳有电话联系。

2006年2月16日9点46分,胡佳的妻子给他打电话时,发现已经无法联系上胡佳。给邻居、某艾滋病组织、物业电话,均无胡佳的行踪。马上给国保警员杨春滔、徐队长电话,均称不知去向。原本软禁胡佳的若干的国保警员(6-10名),在楼下也不知去向。

胡佳失踪时,家里没有打斗的迹象,没有带走每日必须服用的药品和任何日用品、换洗衣服。

2006年2月21日,胡佳家属分别向胡佳户口所在地朝阳区六里屯派出所和常驻地通州区中仓派出所报案人口失踪。六里屯派出所未接受报案,中仓派出所做了人口失踪报案的登记。

2006年2月23日,国保警员杨春滔等人给胡佳的邻居电话,询问胡佳妻子的状况(据邻居称,是询问健康状况,因为当时胡佳妻子的身体出现危机)。

2006年2月27日,胡佳家属带着胡佳每日必须服用的治疗乙肝的药品和换洗衣服,走访通州区公安分局,通州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的王警官(便衣,没有穿制服)接待我们,不接受衣服和药品,也否认带走了胡佳。

2006年3月2日,胡佳家属访问中仓派出所,询问查找情况。派出所警员答复:如果有消息,会通知家属。但是从人口失踪报案至今,派出所没有向家属做任何询问口供,也没有做出任何查找的行动。

2006年3月2日,胡佳家属访问通州区公安局信访办,填写了一张信访表格。要求国保杨春滔等人出面解释16日早晨发生的事情,要求中仓派出所立案查找失踪人口胡佳,要求国保释放胡佳除非出示法律文件证明胡佳犯罪并出示拘留的法律文件。截至2006年3月19日,信访办没有任何答复。

2006年3月9日,胡佳家属走访了北京市公安局,信访办接待了胡佳家属,让家属填写了一张信访表格。要求国保杨春滔等人出面解释16日早晨发生的事情,要求中仓派出所立案查找失踪人口胡佳,要求国保释放胡佳除非出示法律文件证明胡佳犯罪并出示拘留的法律文件。截至2006年3月19日,信访办没有任何答复。

2006年3月11日,胡佳的个人信用卡被一个陌生人送到物业。

2006年3月17日,胡佳家属走访了通州区人民检察院,递交控告状,要求检察院纠正公安局的违法拘禁和派出所的行政不作为行为。检察院工作人员要求胡佳家属到公安局解决问题。至今没有任何的书面答复。

胡佳家属几乎每天都给国保打电话,但是从来没有得到正面的回答。

胡佳家属的愿望

由于胡佳的身体状况欠佳,家人非常担忧。家人认为胡佳失踪的时间越长,危险也就越高。特别是联想到去年胡佳多次被暴力侵犯,尤其有一次曾经被国保的便衣警察在脸部殴打六拳,造成眼镜严重损坏和脸部受伤,家属非常担忧胡佳再次遭受暴力打击,非常希望胡佳能早日回家。

我们希望:

1. 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出面解释2006年2月16日早上发生的事件的详细情况;

2. 派出所、公安局必须立案查找胡佳,对于一个中国公民的失踪,中国的公安机关有责任、有义务为公民的人身安全提供服务,因为这是一个正常的成年人的非正常失踪案件。

3. 不管是北京市通州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直接带走或者协助其他部门带走胡佳,立即释放;

4. 从今以后,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胡佳犯罪并出示正式的法律文件,否则不得带走、拘禁胡佳;

5. 国家司法部门应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违法行为,如:行政不作为、非法拘禁;

6. 以上愿望如不能即日得到中国相关部门的答复,胡佳家属保留诉诸于法律的权利。

国际社会关注胡佳失踪事件的行动

1. 2006年 2月23 日,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发布了一封关注胡佳去向的信件。

2. 2006年 2月28 日,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驻华官员向卫生部询问关于胡佳失踪的事件。

3. 2006年 3月3 日,国际环保组织Global Response发布了一封关注胡佳去向的信件。 http://www.globalresponse.org/emailcampaigns.php?record=2163

4. 2006年 3月10 日,国际艾滋病组织发布关注胡佳的公开签名信。 www.aidspolicyproject.org

5. 2006年 3月10 日,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会就胡佳失踪事件与中国政府联系。http://www.unhchr.ch/html/menu6/2/fs6.htm

The Working Group on Enforced or Involuntary Disappearances

c/o Office of the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

United Nations Office at Geneva

CH-1211 Geneva 10

Fax: + 41 22 917-9006

Email: Wgeid@ohchr.org

6. 2006年 3月22 日晚上12:30,国际艾滋病人士、维权人士等发动”国际团结日声援中国艾滋病工作者”的活动。

公安局派出所等相关政府部门的联系方式:

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

通州区玉桥西路53号,邮编101101

举报电话:81512000

电子邮件:jcyzx@bjtzh.gov.cn

公安局系统:

通州分局的电话号码:010-69553965

朝阳分局的电话号码:010-85953400

人口管理处的电话号码:010-87680101

北京市局的电话号码:010-65246271

中仓派出所的电话号码:010-69552619

(转自曾金燕博客)(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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