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记协:不应立法限制新闻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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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曼娜香港二十四日电)对于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今天建议将在私人地方进行偷拍、偷听或放置器材以获得个人资料的做法,列为刑事罪,香港记者协会回应时表示,不应以任何法例限制传媒采访。

香港记者协会新闻自由小组召集人卢敬华指出,法改会建议中所提及的免责条款,需要证明监察目的是为防止严重罪行,由于范围过窄,部分涉及消费权益及公众知情权的新闻,可能需要偷拍及偷录,因此当局必须扩大免责范围,以保障新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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