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广东花生油逾三成四不合格

2006-04-29 13:4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人气 2

【大纪元4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卢健辉香港二十九日电)在中国购买食用花生油须小心。广东省工商局昨天公布,省内市场上销售的食用花生油不合格高达三成四,其中掺杂其他油脂的问题尤为严重。

“澳门日报”今天报导,今年首季,广东省工商局对省内流通领域销售的食用花生油质量进行监测,共抽查广州、深圳、汕头、东莞、阳江、潮州等六市流通领域三十七家销售单位经销的八十二批次花生油商品,合格率仅六成五。

广东省工商局官员指出,抽查中不合格的花生油主要问题是食品标签、脂肪酸组成、酸价、相对密度和折光指数等指标不合格,其中脂肪酸组成的合格率最低,在八十二个抽查样品中有二十二个不合格。

专家指出,脂肪酸组成、相对密度和折光指数能反映油的纯度,这三项指标都是分辨花生油真伪的重要特征。

纯正的食用植物油都是由相应的脂肪酸组成的,不同的油脂,其脂肪酸组成成分、相对密度、折光指数基本是固定的。在国家强制性标准中就规定了花生油的脂肪酸组成和含量,如果不符合要求,则说明花生油中掺进了其他的油脂。

这次抽查的花生油样品中有三批次酸价超标,主要原因:一是因为存放的时间太长,有一批次样品的生产日期是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保质期十八个月),油因贮存不当或贮存时间太长而不断氧化产生酸败,导致酸价指标不合格;二是因为原料花生米或原料油存放太长,引起油脂酸败,也会导致成品油的酸价超标。

标签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我们
请进入安全爆料平台
守护善良正义,值得奋战到底
大纪元电子报
一旦重大新闻发生,我们会立即发送到您的电子邮箱
Email Icon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纪元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