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女儿之请 四川副省长贪渎350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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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5日讯】四川省原副省长李达昌曾经拥有“博导省长”的称号,但是依然难抵金钱的诱惑,擅用职权挪用专款4,290,431.49美元(折合人民币35,524,773元),4月4日李达昌被以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这也是这一罪名的最高获罪年限。

据《东方早报》报导,李达昌今年63岁,此次把他拉下马是中川国际9年前的一桩旧案。时任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的他利用职权违规批准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川国际”)挪用4290431.49美元公款。

李达昌的“出事”与中川国际密切相联。他在担任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期间,受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指派,担任为处理乌干达欧文电站承包工程合同纠纷而成立的领导小组组长。

1993年11月5日,“中川国际”与乌干达电业局签约。乌干达欧文电站扩建工程,是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对乌干达投资的项目,1号合同额6887万美元。但因双方合作不顺利,而在1996终止合同关系。

当时,由于乌干达方面要追究“中川国际”的责任,并要求赔偿。为此,“中川国际”申请了5年期1000万美元的专项贷款,由四川省财政厅提供担保,以备赔偿之用。

1999年12月至2000年1月,李达昌的女儿李某、学生贾某等人受中川国际董事长丛钢及总经理安国胜(均另案处理)的委托,请求李达昌帮助中川国际公司动用解决欧文电站索赔问题的专项资金。

为此,李达昌违反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作出的专项资金划入专户储存并不得动用的决定,以解决企业困难为由,隐瞒真实情况,影响其他省领导同意动用专项资金4290431.49美元,致使其中3849985美元(折合人民币31877490.8元)被丛钢、安国胜等人挪用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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