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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参议院移民修正案十项要点

2006-04-07 16:33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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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7日讯】美国参议院5日深夜共和与民主两党就移民法案达成突破性协议,提出了一份最新的移民法修改草案。这项草案,预定于七日前付诸表决。

--在美国呆满5年以上的非法移民将不会被遣返而且能继续工作。他们再工作六年后可申请合法且永久的居留权(即绿卡),但必须缴交罚金、补税、学习英文、通过无前科背景的审查。获得绿卡5年后,可以申请为美国公民。

--居住2至5年的非法移民可有3年的时间以取得相关证明文件,使其具备改变身份的资格。但须先暂时离境,然后再通过指定的边境入境处办理入境手续,他们会被授予临时工作签证。在拿到临时工作签证的第四年,可以申请永久居留权。

--在美国滞留2年以下的非法移民将会被遣返。他们必须从祖国申请移民,权益与新申请者一样,不会享有优先权。

--推出一特别的“客籍劳工规划”,使移入的约150万名农业工作者能取得合法永久居留权。能够提出证明已在农场周期性地工作3至5年的非法移民可适用这项规定。从没在美国工作的外国人也可以申请。

--建议政府发放32万5千个临时工作签证,然后根据劳动市场的需要进行调整。

--增加以雇主名义为员工申请绿卡的名额,每年人数可达29万至45万之多。早期非法移民可以争取绿卡的机会,但不能以插队的方式进行。

--原有1万1千3百名边境巡逻队,到2011年将增加1万4千个名额,总数成为2万5千3百名。

--授权无人驾驶的车辆、照相机、感应器来监视美国和墨西哥的边界。

--增设拘留设施以留置遭逮捕的非法移民。

--允许各州政府向拥有高中文凭及无犯罪纪录的非法移民学生收取学费。

根据美国法律,一份草案要在参议院获得通过,必须得到100名参议员中60人支持。

(大纪元记者Erin译自美联社报导)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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