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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员工被无理打压?员工立委盼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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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顾恒湛台北十六日电)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黄伟哲今天陪同被国光客运公司解雇的员工及家属召开记者会表示,国光去年换新经营团队后,员工遭无预警调职、解雇;公司营运增加,员工却减薪与增时工作,经营阶层则加薪自肥,政府应协助处理。劳委会官员说,劳工提出劳资协调和诉讼,政府会尽力帮忙。

被解职的国光员工欧文识表示,他因为不照公司规定到台北办理员工认股,在三月二十八日被公司通知从他工作的高雄保养厂调到台北,还要求当天报到,他向公司反映此举违反劳基法调动原则,完全得不到公司善意回应。

他说,在不得已情况下,他只好向公司请假回高雄请求高雄市劳工局做劳资协调,公司不但不准假,还记他两小过、扣薪三千元,最后并被解雇,“我完全照法律和公司协商,却遭到解雇的下场”。

也遭到解雇的嘉义站站长蔡朝钦的太太指出,她先生在嘉义站帮忙公司从亏损状态转变为每年有新台币近两千万元的盈余,却因为不愿帮助新任董座收购股票、对抗旧董座,就马上被降调为台南站副站长,二十天后被解雇,他们一家靠先生一份薪水,“情以何堪”。

劳委会劳资关系处科长王厚伟说,国光员工可向地方政府劳工局请求劳资争议协调,如果这种救济办法无效,可以再提起诉讼,劳委会和各地法律扶助基金会都会做法律咨询协助,诉讼期间也会提供律师费及必要的生活补助。

黄伟哲(台南县)指出,国光公司以胁迫方式收购股份委托书,员工如不从即以降调或资遣处分,而自新任董事长上任以来,每月自行加薪八万元,反观千余名驾驶员却平均减薪五千元,每月增时工作三十至四十小时。

他说,国光经营阶层自肥行为,及苛待劳工的行为,致使员工家庭破碎,应予最大谴责。劳委会不应再将解决责任全推给地方政府,应从中积极处理,才能真正照顾劳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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