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寒:我为“中国天鹅绒行动”一案承担责任

——高寒的声明

高寒

【大纪元5月28日讯】在得知中国政府将中国天鹅绒行动及其所创办的网络模拟选举判定为刑事罪案之际,本人谨在此宣布,我对此案负责,并愿回国受审。

第一、关于中国天鹅绒行动的创立。本人参与了此案的策划、组织、实施的全部活动;起草了中国天鹅绒行动宣言和所有公告;设计和管理了中国天鹅绒行动网站;实施了模拟中国民主政府的选举,……等等、等等。总之,这事,我认。

第二、关于中国民主政府的网络模拟选举。本人早已宣称:此举的特征是亦庄亦谐,是模拟,是沙盘操演。毋庸讳言,我们的目的,就是要迫使今天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接受“政府民选”这个现代政治游戏规则和它所包含的宪政伦理。在这个虚拟政治中,我们一方面对中国共产党将自己凌驾于宪法之上专制体制进行了严词批判,但另一方面,我们又并不主张将中国共产党完全摒弃于宪政体制之外。相反,我们希望与中国共产党内的改革力量一道来探索中国的和平民主转型进程,并鼓励中国共产党能从民主选举中去重新获取执政的合法性。这也就是该选举不仅没有排斥中国共产党,而且还在共计 20名总统、副总统候选人中,特意让中国共产党员占据了 10名。此外,第一轮选举结束,我们也没有因是两位共产党人获得最高票而不承认这个结果。换言之,在这个模拟选举中,中国共产党员占了候选人的 50%;在第一任总统、副总统选举结果中则占了 100%。如果说这就是“颠覆国家罪”,我愿意回国就此接受审判。

第三、关于中国天鹅绒行动成员及其模拟选举所涉人员名单。这里,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名单中的国外部分,均无一例外地征求过当事人的意见并获得其授权。而其国内部分,也无一例外地作过与当事人联系并争取授权的尝试。但仅仅鉴于几乎所有正常联系渠道均遭中共政府强力封锁,故我们才迫不得已采取了如下遴选原则: 1)凡属公众人物,从胡锦涛到杨天水,其遴选通知均一律以公告方式送达; 2)凡在公告送达后反馈回否定性意见的被遴选人,则一律予以除名。除此之外,我们还在中国天鹅绒运动的网站上,醒目地提示:如果你愿意加入中国天鹅绒行动,请填上:我知道参加“中国天鹅绒行动”可能带来的全部风险,但我自愿参加。由此可见,与国内一些被遴选人联系不上,这个责任,首先得由那个逆信息时代潮流而动的信息封锁者来承担。

第四、关于此案涉案人。如果此案被定为一桩罪案,那么无疑它应属于一桩集团案。既如此,那么,本案的所有涉案人员就都应全部到案受审。但如果此案被视为是一种虚拟政治游戏,那么对此案的所有涉案人员也就都得用虚拟政治游戏这一定性去对待之,此其一。其二,如果说,将此案之主要涉案人如总统候选人胡锦涛、江绵恒等以“虚拟游戏”待之,而将同案的次要涉案人如杨天水、许万平等则以“颠覆国家罪”待之,那么,这个赤裸裸的“刑不上大夫”现代版,岂不让全世界都将中国的法制体系视为搞笑?而如此搞笑的法制、如此搞笑的国家和如此搞笑的政党,夫何尊严可言?其三,如果将虽榜上有名、却并不知情的胡锦涛、江绵恒免罪,那么同理,就也应将虽有其名却照样不知情的杨天水、许万平免罪。否则,一案两断、一案两判,此案就不怕日后进入司法院校由导师们拿去当反面案例交学生借鉴?其四,中国天鹅绒行动除了搞过总统、副总统模拟选举,此外则并无其它任何选举了。故《江苏镇江 (2006)镇刑一初字第 12号刑事判决书》中谓:杨天水“被当选为……”——“当选”还加“被”,如此初级语病居然上了堂堂中级法院判决书,该案法官之法袍该不是花银子换的吧 —— “……秘书处成员”云云,则至少说明,此案即使在最基本的事实部分,都办得稀里糊涂。故本人在此要祝贺江苏镇江公检法三方共同荣登“糊涂官办糊涂案”榜而永垂青史。

第五、关于杨天水先生等因有涉“中国天鹅绒运动”而被判重刑。作为此案的主要责任人,高寒在此谨向杨天水先生及其家庭,以及许万平先生及其家庭,沉痛道歉。本人愿为此案承担起全部责任。故我在此特向中国政府郑重呼吁:请贵政府将你们的镇压之剑迳直指向高寒,请将杨天水、许万平等就此承担的罪责及其刑期,统统加诸于我,而对他们则予免除,请发还我的中国护照,本人愿回国受审。@

高寒

2006 年5月 26日 于纽约

这里有本案所涉之全部证据: http://chinaway.org/vac/(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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