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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驻台办事处获准处理台籍菲人复籍手续

2006-05-29 23:47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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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行健马尼拉二十九日专电)菲律宾移民局今天与马尼拉驻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签署一份备忘录,允许已入籍台湾的菲律宾人直接在台湾办理恢复菲律宾国籍的手续。

备忘录是由菲律宾移民局长费南迪斯与马尼拉驻台代表亚坎塔拉签署,在移民局的授权下,马尼拉驻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今后将可处理入台籍菲人的双重国籍申请事宜,估计约有两万名前菲律宾公民可因此获益。

费南迪斯在一份声明中说,由于愈来愈多已入籍且定居台湾的菲律宾人提出复籍的要求,因此马尼拉驻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主动要求移民局授予处理相关手续的权力。

二零零三年生效的菲律宾共和国法令第九二二五号,准许已归化他国的菲律宾人复籍,并拥有双重国籍,驻外使馆都可办理相关手续。

然而,由于菲律宾与台湾不具外交关系,马尼拉驻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不是菲律宾外交部的海外驻点,因此无法处理菲律宾人复籍手续,欲拥有双重国籍资格的前菲律宾公民必须亲返菲律宾,直接向移民局申请。

在签署备忘录之后,马尼拉驻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可依照其他菲律宾驻外使馆的处理程序为民众提供复籍的服务,有意重新取回菲律宾国籍的台籍菲律宾人,将可省去许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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