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灵:报导的自由

苏灵

【大纪元7月2日讯】不久前﹐北京奥林匹克组委会的官员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向国际媒体承诺——

  2008年北京奥运期间﹐到中国采访的各国记者﹐都不会受到限制﹐可以有报导的自由。

  借着办奥运的光﹐中国人很兴奋﹐说是冲着这一承诺﹐中国的新闻自由﹐总算有指望了。

  但﹐且慢﹐不要高兴得太早了。

  请你听明白了——

  第一﹐ 这“报导的自由”﹐是针对“2008年北京奥运”的﹐奥运会之外的报道﹐不在此例。

  第二﹐ 这“报导的自由”﹐是“奥运会期间”才享有的。过了这“期限”的期限﹐不在此例。

  第三﹐ 最要紧的﹐这“报导的自由”﹐是给“国际媒体”的。“国际媒体”之外的中国媒体﹐不在此例。

原来﹐这“报导的自由”﹐只是针对特定的项目﹐在特定的时间﹐给特定的对象的“自由”。

  洋人有的东西﹐本没有中国人的份儿。但中国人老是跟着兴奋﹐跟着起哄﹐跟着一厢情愿﹐跟着想入非非。

 中国人也有中国人的道理。中国人说﹕“哪怕是给洋人的﹐给总比不给好嘛。”又说﹕“洋人之后﹐总该轮到国人了吧。”

——转自《新华时报》(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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