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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司机不让行人 协勤员高举让字牌

2006-07-22 10:2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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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2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二十二日电)辽宁省沈阳市开中国先例,在各路口设置“机动车礼让行人标识牌”,结果是无效,司机照样和行人抢着过。路口的交通协勤员,只好手持“让”字牌,护送行人过马路。

中国“交通法”规定,行人在人行横道上有优先通行权,机动车需让行人先通过。但是中国相关的法规对机动车和行人争抢斑马线的行为却没有明确的处罚,车辆几乎都是不会让行人。

沈阳市在几个月前创中国全国首例,在没有信号灯的斑马线处,安装一个醒目的“停”字交通标志,下面还标注了“让行人先行”的字样,如果不遵守标志将可以依不遵守禁令标志罚款人民币一百元。

不过,“辽沈晚报”昨天报导,礼让行人标志没有发挥效果,来往车辆很少理睬,很多司机都不减速。路口协勤员只好手举“让”字牌,送行人过斑马线,每天往返数百次。

一名协勤员说,没想到这招挺灵,看见大大的“让”字,司机都不好意思地减速停车,但是她还是希望司机们能主动给行人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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