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劲晖上诉案遭驳回 精神病患要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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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日讯】(大纪元记者古清儿采访报导)四川泸州市公民梁劲晖的上诉案于7月3日开庭,他因在大纪元网站上发表‘三退’声明及下载法轮功资料,被中共四川司法当局判处两年半徒刑。现该案最新消息,法院当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家属抗议中共自践法律,呼吁国际媒体和正义人士继续援救。

据了解,梁劲晖有11年精神病史,具有四川司法当局开出的精神疾患鉴定书,因涉及《九评》、退党等中共敏感话题,遭到当局判刑;梁劲晖的妹妹是海外新唐人电视台的记者,哥哥出事后,她在香港、台湾、美国等地,为患病的哥哥到处呼吁。

梁珍说:“对法院判决结果,非常失望,同时,对中共的司法制度彻底丧失信心,因为我们的证据对案件有利地方很多,我哥哥是有精神病的,这是所有人都不能忽略的事实,而且一审判决书上,都写他没有服刑的能力,据说,今天审理时,对方回避了辩护律师提出的所有问题,没有做出任何答复。”

2006年5月10日,梁劲晖与泸州市另3名法轮功学员﹐被四川泸州市纳溪区法院以“下载法轮功资料、在大纪元网站上发表‘三退’声明等理由,被分别判处三年半至一年半有期徒刑”。据梁珍表示,梁劲晖病情严重的时候甚至有过自杀行为,让家人操碎了心。后来在尝试修炼法轮功后,病情已趋于稳定,但还须定期服药。

据辩护律师表示,今天开庭有20多位亲属旁听,整个过程比较正常,但是判决结果是开庭之前已经预料到的。这次辩护主要根据一审的证据作为我们第二次辩护的突破口,一审当中有证据证明梁患有11年的精神分裂症鉴定书。

“根据对方证明,对方认为梁于05年3月至05年7月19日是属于缓解期,在7月19日也是缓解期,那以后至今都是发病期。但现在没有资料可以证明他是缓解期,我们从这一角度上认为从梁羁押之后,公安机关所取得一些笔录和口供都是无效的。一审当中把梁作为主犯,从事实中他不是处于主导地位,这也是错误的。”

据悉,法院调查过程当中,检查院提出,在笔录口供时,公安机关认为梁精神状态良好,能独立完成交谈,思维都比较清晰。

但辩护律师认为,司法机关的医疗鉴定证据是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不管是公安机关的认为或证明也好,都不能与鉴定机关出具的鉴定书相提并论,从效力上讲,鉴定结论法律效力高。

“所以在这一块,司法机关是站不住脚的,梁被关押后所取的证据,从法律上无效的。对于这些法庭无法作出解释,也回避这一块,它确实对这一块不能做出明确的判决。”

梁珍表示,去年7月,哥哥被中共非法抓捕﹐他需要定时吃药的,家属送药被拒绝,当局表示会把他照料的很好,但5天后就被迫害出精神病再次发作!这是中共司法鉴定书上写的,家人也只有开庭才能看到他,家人非常担忧,如果继续关押和收监,哥哥的身体更加糟糕。

中国著名的维权律师高智晟对上诉判决结果做出以下评论。

高律师表示,这个案件非常荒唐,今天才开庭,今天就判决,证明整个案子开庭审理之前,判决书就准备好了,开庭实际成了一个幌子。它如果稍微有一点文明心态的话,它可以明天或后天宣布,当庭宣判,这是非常不正常的。

高律师说:“它再次证明,在中共眼里中国是没有法律的,同时,也再次证明,中共依法治国是赤裸裸的骗局,尤其,到了法轮功群体上,它这种骗局是不需要任何掩饰的,这个群体目前不断遭到这种迫害的流血事件,每天都在发生,我们是非常痛心的。”

“目前,中共司法制度处于最黑暗的一个历史时期,整个国家和民族就落入一个邪恶集团手里,没有办法,但是,我们要不停抗争、不停抗争,揭露它,告诉外部世界,中共眼里根本没有法律,中国没有法院。”

最后,梁珍告诉记者,“案件不能在法庭上做出公正的解决,是在中共制度下没有法律可言,我们需要社会上更广泛的支援,希望国际上有良知的人都来帮助我,营救我哥哥出来,他是世界上最弱小和无助的生命,他不能被剥夺获得家人的照顾和帮助的权力。我们尽可能再申诉或申请保外就医,但要广泛社会上的关注下,这卑微的要求才能实现。”

详细情况请联结以下网址:
https://www.epochtimes.com/gb/6/7/3/n1371624.htm(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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