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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P拟改分离课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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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郑琪芳/台北报导〕财政部与金管会昨天讨论结构式商品课税问题,会中达成初步共识,短期结构式商品将根据财政部日前发布的解释令课税,长期则将修法,订出一致性的课税原则;此外,财政部也将提出“所得税法第14条之2修正条文草案”,将债券附买回交易(RP )改成分离课税10%。

财政部上周发布解释令,规定个人与银行或证券商从事结构式商品交易,应于商品交易完结时,以收入减除成本及必要费用后,按财产交易所得或损失课税;但个人与银行从事结构式商品交易时,每年计息的固定收益部分,则是课征利息所得。

不过,金管会对此有不同意见,认为应改采分离课税,财政部与金管会昨天因此开会协商,金管会希望结构式商品课税能够一致化;对此,财政部高层说:“目前所得税法有‘三块大石头’,就是证所税免税、海外所得免税、保险给付免税,因为这三块大石头挡在那里,要课税一致化很难”。

但财政部高层也表示,昨天会议已达成初步共识,短期结构式商品仍依财政部日前发布的解释令课税。事实上该解释令只是整合现行的做法,并非新的课税方式;长期则要进行修法,让结构式商品课税一致化,以彻底解决结构式商品课税问题。

财政部高层指出,财政部赋税署已委托学者进行研究,明年9月之前可以完成研究报告,并且根据经续会的共同意见,结构式商品课税规定将于97年6月完成修法。

此外,财政部高层表示,昨天财政部与金管会达成共识,最快将于下会期提出“所得税法第14条之2修正条文草案”,将债券附买回交易(RP )改成分离课税10%,以免因税负不确定而影响债市发展。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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