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听草案审议或需通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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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4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立法会昨日继续第2日审议《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草案》,由于要赶及在限期前完成审议工作,立法会考虑通宵开会,有议员认为,即使立法会最终赶不及在限期前完成审议,应该由政府研究处理方法,他们担心通宵开会影响审议质素。

昨日的会议举行至午夜12时,并会在今日早上9时复会。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昨日表示,按目前审议进度缓慢,原定5日的开会时间是不够,不排除要通宵审议,以便赶及8月8日的限期前完成立法工作。她说,通宵开会对于议员、官员及秘书处职员都是痛苦的事。她又强调,尊重议员的言论自由,但希望他们合理合情地辩论,而不是拖长辩论。

独立议员梁国雄和民主党主席李永达反对通宵审议,李永达担心通宵开会,会影响条例质素,又表示民主派不是拖延会议,认为不少论点之前未有讨论细节,有需要在辩论中表达。

汤家骅则说,不感觉审议进度缓慢,又强调泛民主派没有拖延时间,只是坚持不会为赶死线草草了事。草案委员会主席刘健仪期望立法会能够在星期日(8月6日)前完成辩论,政府用1日时间出版号外宪报使法例生效。

泛民修订无一不被否决

立法会目前正逐项审议政府及议员提出的过百项修订,由泛民主派议员提出的约40项修订,至今在分组点票制度下,全部被否决,当中包括严重罪行定义、违反条例属刑事罪行等。

涂谨申不满日后,由行政长官负责委任小组法官,认为难以给予公众信心。吴霭仪批评,小组法官日后负责审批申请,会与他们审理案件的角色,出现冲突,又会分化司法机构。他们对于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以提问与条文无关,以及过往已经表述过政府立场为理由,没有正面回答提问,感到不满。

李少光则强调,建议已经顾及司法机构的工作安排,以及执法机构的实际运作。

其中泛民主派提出修订严重罪行的定义,对于政府建议若有人触犯刑事罪行,被判入狱不少于3年,已可进行秘密监察。有泛民主派议员担心,门槛定得太低,执法部门会滥权。汤家骅说,所有3年以上的罪行都监察,会有一个可以被滥用的大漏洞。

另外有关监察器材的修订,民主派议员涂谨申要求当局使用的监察器材须先由卫生署确认毋损身体健康,以保障执法人员及被监视人士的安全。另外,何俊仁亦要求将监察器材的清单,在法例中列明。

但保安局局长李少光重申,将进行秘密监察行动的门槛订太低,会大大削减执法部门的权力。他强调有机制防止执法人员滥权。另外,李少光又强调,在采购监察器材时,已经考虑到器材的安全性,现行的其他法例亦能够作出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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