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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互相推诿 犯罪嫌疑人从容离去

2006-08-09 21:1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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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9日讯】一失主向小偷赎回被窃物品,并报案请派出所警察去抓小偷,警察以不在自己管界为由不作为,失主眼看犯罪嫌疑人从容离去。

西安晚报消息,家住陕西省西安市的武汉青年小刘8月6日晚6时回到汉城南路中堡子村出租房时,发现价值上千元的手机、相机等物品不见了,他随即报了警,枣园派出所民警来到小刘住处调查并做了笔录。在丢失的物品中,最让小刘心痛的是女友送自己的手机卡和自己为女友买的一个玉坠,他抱着试试的想法给小偷打了个电话,并和小偷商定8月7日早上9点在制药厂附近的一家超市门口见面,用200块钱赎回手机卡和玉坠。”

7日早上7时,小刘随到枣园派出所通知警察,希望民警能借机抓住小偷。8时30分左右,枣园派出所3名民警和小刘一同来到约定地点,但是8时40分时,小偷给小刘打电话提出把见面地点变为团结南路一网吧门口。民警随即撤离,并告诉小刘,团结南路属土门派出所辖区,不归我们管,你应该向土门派出所报警。小刘随后打电话到土门派出所说明了情况,一值班民警听说案发地点在中堡子村,便说“这事应该找枣园派出所处理”。

小刘无奈只好一人来到网吧门口和小偷见面,小刘认出此人就是丢东西那天在他住所楼道里来回转悠的人,并肯定此人就是小偷,但是没有警察的帮助,小刘只好眼睁睁的看着此人离去。

网友评论

错误在小刘;一;没有看管好自己的物品.二;不应报警.这样做是给警官增加麻烦.以后自己的物品丢失.切记;不要报警.因为没用.

如果是能罚款的事项,两个派出所就会争破头要去处理的啊,呵呵。

这就是我们"伟大"的人民警察,相信更多人有过这样的经历,这是一般人遭遇小偷都不愿意报警,既便你报警也没人管你,
如果要是有罚款,保证他们的速度比谁都快,看看咱们的交警,设置多个"合法的陷阱",等着你违章罚款等等...........实在心寒,这就是为民服务的人民警察,

别太较真了,如今城里哪家养猫是为了用来抓耗子.

没油水的事谁爱管!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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