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六四入狱的北京市民董盛坤、张茂胜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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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8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采访报导)因为参与六四运动而在1989年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两名北京市民,董盛坤和张茂胜,最近分别减刑出狱,但仍需要执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罚。

董盛坤现年四十六岁,原北京市某印刷厂工人,1989年被以“放火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茂胜则被捕前为北京市机械公司职工,同样是被以放火罪,在1989年判处死刑缓刑。

总部在澳大利亚的“中国政治及宗教受难者后援会”发出的消息说,两人分别在九月五日和九月十三日获得释放,回到北京其父母的家中。

记者试图接触董盛坤先生,董先生表示,在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不能接受媒体的采访—-

董盛坤︰“我的原判刑期死缓,是死刑缓刑两年,我现在释放以后,被剥夺政治权利八年;在被剥夺权利期间,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目前期间不能接受媒体的采访,希望您能理解。”

一直关注六四受难群体的四川〈天网〉主编黄琦表示,被释放的两位北京市民是减刑释放,他欢迎有关当局的这种作法—-

黄琦︰“首先第一点就是说,我们对于中国当局对于董盛坤和张茂胜先生在刑满之前就提前释放他们,这种举动我们肯定是表示深深欢迎的;另一个情况来说,我们也希望当局能够完全释放所有在六四爱国民主运动中,被中共当局以种种罪名判刑的市民、工人及其他人员。”

中国政治及宗教受难者后援会表示,目前北京仍然关押了不少因六四事件入狱的犯人。仅在北京第二监狱,就仍有十名犯人是因为六四事件而被判刑,其中包括朱更生、李玉君、李志欣和高鸿卫等。

黄琦表示,1989年六四事件后,有大量市民遭到逮捕,而外界主要的注意力则主要集中在学生和学生领袖身上—-

黄琦︰“这部分人员是非常多的,比如说小孩,十四、五岁的小孩儿,那个时候是非常活跃的,他们很多都是以所谓的按照当时的法律,就是故意的弄成刑事犯罪来判的,所以说判的就特重的;而那部分人得到的关心程度,由于中共当局把他们定位为所谓的刑事犯罪,得到的关心就非常少。”

居住四川成都的黄琦还表示,四川成都也有很多因六四事件而被关押的普通市民,但外界很难了解其具体的情况—-

黄琦︰“这方面来说,成都是判得最多的,就是按比例来说,我不是说总人数来说。因为当时发生在成都的事件,和北京还有全国其他地方的有所区别。就是说成都市以市民、青少年为主体的,这部分人员是非常多的,我在四川省第一监狱,我知道里面就关有这样的人。”

黄琦认为,六四事件已经过去十七年,有关当局应该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对当年遭到判刑关押的普通市民采取更为宽大的措施。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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