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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问答(352) K-1/K-2 未等到I-485面试﹐只能离境

2006-09-08 05:56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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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8日讯】编者按: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纪元网站与移民律师李维先生合作推出“移民问答”信箱专栏,回答读者有关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动向或在移民申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李维先生于1991年在佛罗里达州的斯特森大学法学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获得法律学位,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欢迎读者联系我们:usalife@epochtimes.com。

问题三百五十二﹕我持K-1签证入境,并在90天内结婚同时申请了I-485调整身份。如果I-485批准前离婚,那么I-485申请中止。如果继续留在这里合法吗?如果和别人结婚可以再次申请I-485吗?

解答﹕如果批准前离婚你什么也得不到﹐你必须要离开美国。如果你同另一个美国公民结婚﹐你不能申请I-485﹐美国公民只能申请I-130﹐等I-130批准后﹐你必须回中国申请移民签证。一旦你离了婚﹐你要马上离境美国避免累积非法逗留时间。你不能在美国逗留你身份的失效期后6个月。K-2 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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