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问答(364) 有条件绿卡身份被终止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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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2日讯】编者按: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纪元网站与移民律师李维先生合作推出“移民问答”信箱专栏,回答读者有关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动向或在移民申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李维先生于1991年在佛罗里达州的斯特森大学法学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获得法律学位,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欢迎读者联系我们:usalife@epochtimes.com。

问题三百六十四﹕ 我是因结婚而获得有条件的绿卡﹐去年I-751﹐”免去条件”的申请﹐进行了面试﹐到那时我们的婚姻已经破裂﹐并分开居住。所以我丈夫没有出席面试﹐造成共同申请的I-751被拒绝。我的“有条件的绿卡身份”被终止。今年5月我们的离婚手续终于办完。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解答: 叶兹(William Yates) 的2003年的备忘录要求只有离婚判决下来后﹐才能申请豁免。这就造成了在面试时﹐你不能将共同申请撒消﹐换上豁免申请。这个时候移民局是可以立即把你送入逐境程序﹐但这又不像庇护申请被拒绝后你是自动地被送入逐境程序。Matter of Stowers 指出在逐境程序中﹐你可以申请豁免。所以﹐在你这种情况下﹐法律没有明确指出你是否可以现在申请I-751﹐从而能恢复有条件绿卡身份﹐并能阻止移民局开始逐境程序。

我建议你还是向移民服务中心提出I-751豁免申请﹐这样即使开始逐境程序﹐你的正在等待的I-751﹐可以使法官暂时不审理你的逐境一案﹐直到移民局对你的豁免申请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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