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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侦组办总统贪渎恐违宪 绿拟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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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彭显钧/台北报导〕法院组织法明订最高检察署设特侦组,侦办总统等涉及之贪渎案件,民进党立院党团认为有违宪法第五十二条明定总统刑事豁免权的精神,下会期将提案修法。蓝营立委对此则持反对立场。

蓝委持反对立场

法院组织法于去年1月大幅修正,立院取得检察总长人事同意权,最高检察署设置特别侦查组,由检察总长指派,该法第六十三条之一也明定特侦组职司,包括总统等高官之贪渎案件、重大选举舞弊、重大经济案件等。当时朝野立委均称是司法改革的胜利。

国务机要费案爆发后,宪法第五十二条有关总统刑事豁免权适用范围引起争议,民进党团据此向司法院大法官会议提出释宪声请。声请书也提及,法院组织法第六十三条之一明显违反宪法第五十二条的精神,宪政争议应一并厘清。

民进党团去年原有意提案修法,但新任检察总长未产生,特侦组也无法成立,暂时不发生违宪争议,也担心遭批因人设事,所以暂予保留,静待大法官会议解释。

党团书记长陈景峻表示,新任检察总长产生,特侦组也将成立并依法行使职权,违宪争议难以避免,立院下会期应尽速修法。他强调,此举是为宪政体系的稳定性,立法院不能经常做有违宪争议的事。

国民党立委高思博则表示,民进党当初协商时也同意,如今却因个案提修法,“难道立院取得总长同意权也是违宪,这样干脆把总长任命权还给总统”;亲民党立委沈智慧也说,是否违宪由大法官决定,反对修法。

立法漠视宪法尊严 学者也摇头

记者彭显钧/特稿

民进党团有意提案修改有违宪争议的法院组织法,难免被解读为因人设事,然而,蓝营立委当初执意将相关条文纳入,何尝不是因人设事。

立法院议事效率低落,立法内容更经常夹杂党派利益,不惜凌驾于宪法之上,令人摇头。

为厘清宪法第五十二条的争议,立院司法委员会曾邀学者专家研讨,多位学者看到法院组织法第六十三条之一,直呼“这个条文令人惊恐”、“简直是怵目惊心”!强调明显违宪,立院应尽速修改。

当初蓝营立委主导修改法院组织法,效法国外独立检察官精神,坚持设置特侦组,专办总统等高官贪渎,也包括重大选举舞弊等案件,明显是“三一九枪击案条款”,丝毫不顾法律应有的普遍性原则,以及宪法赋予总统刑事豁免权的精神。

绿营立委也坦承,当初同意让相关条文过关,没有考虑到合宪性问题,实在是对宪法过于生疏,结果酿成宪政争议,如今再图补救,徒增争议。

总统依宪法享有刑事豁免权,行使国家公权力的检察官,不能对总统提起公诉,但能否对总统发动刑事侦查行为,实为法院组织法第六十三条之一违宪程度之争议点,均有待大法官尽早厘清宪政争议。

目前朝野为了中选会组织法草案在立院僵持不下,加上过去通过的NCC组织法,都因明定政党比例具有高度违宪争议,蓝营居立院多数,一再执意主导推动,漠视宪法尊严,无疑将对台湾脆弱的法制根基造成更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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