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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财政部:所得税法第17条修正案 公听会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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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湘欣台北二十九日电)台湾财政部计划在立法院下会期提出针对所得税法第十七条修正案内容,财政部官员今天表示,将邀请专家学者举办公听会,待获取社会共识后,才会有比较详细的方案。

立法院财委会上会期进行“所得税法第十七条条文修正草案”审查,由于立委的提案将使每年税收减少高达新台币七百亿元,财政部要求暂缓,并表示会在三个月内,也就是下个会期,提出通盘检讨改革与对案。

然而,相关检讨方案的内容,官员指出,截至目前为止,包含检讨的特定对象与范围等,都还未有定论,主要是财政部希望先举办公听会,听取学者专家与社会各界的意见,凝聚共识,且相关修法内容也需立法院通过。

立法院上会期审查所得税法第十七条修正草案时,立委的减税提案内容相当多,包含教育学费、房屋租金、保险费、残障特别扣除额、文化表演支出、购书支出、在职进修、医药生育费等,都有人主张应予减免,若通过,将使每年税收减少高达七百亿元。

不过,上会期财政部力推的军教薪资免税取消一案最后没有通过,外界就有声音认为,税法中与军教薪资免税类似,同为身份别的特殊免税,应一并取消,让修法有较高的正当性与获得社会更多的支持。

例如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公教军警人员及劳工所领政府发给的特支费、实物配给或其代金及房租津贴,目前就可享有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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