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和平:愿法治之光照耀中国

——李和平律师关于自己被殴打的个人声明

李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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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日讯】蒙上天看顾,作为律师的我有机会体验并见证电刑的酷烈。2007 年9 月29 日下午5 点30分,我下班从办公楼里出来,在停车场里,被一群不明身份者用布套住头,塞进一辆无牌轿车里,随后被带到郊外一处地下室中,在这里,十几个人轮番对我毒打,打耳光、矿泉水瓶子砸头、脚踹,最受不了的是高压电棍的电击,打人者把我打得满地乱滚,还继续带着惬意的笑容追打。殴打断续进行了四到五个小时。 9 月30 日凌晨1 时,他们又将我蒙头,开两辆无牌车行驶很长一段时间将我放下,扬长而去,我发现自己身处小汤山附近的一处野林子里。回家查点一下,曹东案申诉材料没有了,手机卡没有了,移动硬盘没有了,笔记本记算机被彻底格式化,连驱动程序也没幸免。还有名片夹、纸质笔记本也都没有了。非亲历不能相信,然而,这就赤裸裸地发生在 2008 年奥运举办地北京。

我对这种公然的践踏人权、蹂躏法治的做法,完全不认同,拒绝了打人者要求我不得在京做律师,”滚”出北京的要求,我心渴望法治,渴望社会和平进步。我在打人现场告诉打人者,我不记恨他们,我仍然爱包括打我的人在内的所有同胞——愿法治之光照耀中国。

李和平

2007 年 9 月30 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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