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腐败横行带给我们全家的几多灾难

2007-10-01 14:02 中港台时间|10-01 01:10 更新
人气 2

【大纪元10月1日讯】人生无情腐败起,七尺男儿胸中怒。
含悲带愤告苍天,同样生命不同命。
失业强拆再失业,有权有势太横行。
心中执著人权爱,永远不屈在世间。

沈幸福,江苏常州人,现年50岁,76年2月下放当知青,79年顶替母亲进常州市第九织布厂当工人,1985年在有权人的享受下厂况日渐衰败,我下岗失业,妻子后生英来自农村,我们生一女,15岁,正在读初中,我们因被强拆无家可归,现租住在常州市善庆里13号。

1997年3月当地政府与民争利,因为我们不服,他们就带领30多名警察和几十名城管拆迁人员强行拆除了我和父母兄弟世代居住位于常州市黄金地段的住房35平方米和两个共计40平方米的门面房。父母亲用补偿的11万还另向别人借3万元,才购得一居住房安身,只给我们兄弟门面房各补5万8千元了事。由于我们都无生活来源,只有忍痛含泪收下这不公平的所谓补偿,距市场评估价,政府克扣我们近60万元补偿,致使我们家破人散,骨肉分离……

1997年10月,为了生存,在亲戚朋友的同情帮助下,借款339381.20元,向常州市中房实业公司购买其属下小河沿市场一间A3-08店中店门面房。同年12月30日与中房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购销合同》。一周后,中房公司通知我们和其他购房户一同去小河沿菜市场看店面,我们用30多万元购来的店中店门面房,只有四块玻璃,其中两块做邻墙隔断,一扇移动门,一个插座,照明灯也没有,店面高度是1.8米,我们问同去的中房公司负责人杨树初“合同上是现房交付,怎么会这样?”他回答说:“这是临时的店面房,市场12月28日要开张,按照进度来不及砌墙,等开张后,公司会给你们解决,你们放心好了”。但还是有些店主退了房,我们却相信了他们的谎言。

1998年12月28日小河沿菜市场就这样开张了,我们经营的是鱼、虾,其他海鲜等水产品。

1998年2月20日在大家纷纷不满的声中,中房公司让全体经营户到办公室去开改建会,重建封闭店面房。但又要我们大家再预交了2000元。

2001年6月1日小河沿菜市场与我们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又收取了我们营业用电路安装和市管费2300元。

通过这三年中房公司收取了原来的购房费后,又乱加收各种费用。我们也就想安安心心做生意,早日还清债务,不让亲戚朋友失望。因此我们夫妻不论春夏秋冬,沉浸在起早贪黑中,再苦再累也只等是闲,仿佛生活对我们一家逐渐展开了曙光,生活从此也有奔头了。

实在没有想到的是,在中房公司偷工减料和不负责任留下了安全隐患,给我们全家再一次带来了更大的灾难,把我们一家又推向了痛苦绝望的境地。

2004年10月2日清晨6点20分左右,我妻子后生英先来到店里,就发现我们店里照明没有电,她马上又去找市场电工,可当时他不在,大约找了5分钟后,回到店中发现电表箱下面有火光,她马上就喊到“出事了,有火!”隔壁经营户丁双荣听到叫声,快步跑到消防箱,只用几秒钟时间拿起了水枪,可是却没有喷头,跑回来灭火,可用来救火的水管又压力不够,喷不出水来,失去了灭火最佳时机,火势很快漫延,焚及左右邻店,我们又马上报火警后,才扑灭了火灾。但我们的店中已被烧毁19843元的营业物品,还有左邻右店的财物等。

按照市场消防需要标准,水带直径65毫米,水枪喷头19毫米,每秒有2-3公斤的水压,从消防箱到我们A3-08店中店只距离21.6米。如果当时有水枪喷出水来,只要2-3秒就把火消灭在萌芽之中。发生火灾后的当日和同年12月7日,我们和在场目击火灾的个体户先后向常州消防支队季晓明和姚汉涛反映火灾的起因,他们也反反复复地询问了发生火灾的前后经过,“市场开张至今7年了,所有线路都是市场安装和管理的。只要跳闸停电,我们和所有的个体户的第一反应就是去找市场电工,这也是七年的习惯了”。

依情依理,我们盼望着市场赔偿我们及邻店的损失,可万万没有想到,中房公司却把引起火灾的责任强行嫁祸在我们头上,市场主任周锡元把我们夫妻叫到办公室开口就说“先拿两万元赔偿款出来,其他事情以后再说。”而且还反咬一口说“火是从你们店出来的,电路也是你们自己安装的,该你们负责。”我们坚决不服,愤怒地说道“你们中房公司一再的欺负我们店户,市场的电路从来都是你们安装的,你们应该对火灾负责。”周却更加凶恶的说道“限你们明天把钱交来,不交就停止供电!”

2004年10月31日下午,中房公司为了掩盖他们的不履责及后果,欺压我们受害人,残忍地切断了我们店内的用电至今已三年不恢复。

断电后,我们夫妻多次反复请求市场体谅我们的苦处,恢复我们的用电。但他们却一定要把罪名强加在我们受害人的头上,市场主任周锡元继续恶狠狠地说“火灾是你们百分之百的责任,没有商量余地。”我们又多次到消防支队询问火灾鉴定结果。

在经过公安局消防支队134天的“电线送公安厅鉴定”,“调查研究”等。2005年2月1日最后认定“该起火灾系A3-08摊位电表后出线电器线路故障引起火灾”,市场周锡元和张明富又到我们店来说:根据消防支队的鉴定事故是你们的责任。我们说:我们不知道表前线和表后线,只知道是我们出的线,一切线路都是你们安装的。他们就更加疯狂的说道“不拿钱三天之内就封你们的门!”逼得我们报警才制止了他们的暴行,他们一计不成又施二计,又串通税务,工商来整我们。2004年10月25日,我们到国税局向承办人小蒋反映了店中火灾,并请了假。2005年8月6日却收到国税局限期改正书,必须交税!同年8月17日、21日我们两次书面向税务局提出申请,因火灾又加上停电要求减税,他们回答“一分都不能少,不交重罚。我妻子受不住恐吓向税务局交了全额9个月税款4500元。”

在火灾后又经他们无情的嫁祸,中房公司又冷酷的停电,无论我们怎么说理也不恢复,也不讲理。国税局又敲诈,我们的生意紧接着一落千丈,一家人生活得不到安宁,我们天天提心吊胆的过着日子。我们把生的希望寄托在人民的法院。

2005年4月10日,我们向天宁区法院依法递交了申诉状,可是实在没想到。尽管证人证词证据都证明是小河沿市场管理不善所造成的火灾事故,而且在他们当年与我们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第五条规定“市场设施应符合防火安全,并配置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和设备,并做到定时定点,对安全防火措施进行检查维护。”

然而,市场个体经营户众所皆知,他们从未做到过。而且,贼喊捉贼。

让我们更没有想到的是,在法律和事实面前,天宁区法院却枉法偏袒有权有势的中房公司,不赔偿我们受害人的损失,反要我们负全部责任,至今三年也不恢复我们的用电。

面对生存的危机,女儿要上学,更要偿还亲戚朋友30多万元债务,停电已久致使我们生意也支撑不下去了。被逼的走投无路,我们想到了只有忍痛把A3-08店面卖了!

可是又让我们没有想到的是,买方在测量我们的店面时,我们才知道,在我们的合同上是23.68平方米,实际面积却是15.52平方米,公摊面积8.16,我们被中房公司暗中克扣了7.62平方米。而且,我们多年催办产权证,中房公司都推说“等着,该办的时候通知你们。”一直找借口拖着不办,致使我们至今也没有产权证和土地证,只有购房发票。因此,我们想卖掉店面房也没有资格了。

被逼没有办法,我们又向法院起诉追讨,可法院却以“建筑面积并无大的差异”判我们受害人败诉。

当我们怀着求生的希望去求助各级政府,可是却叫我们只能去找法院……多次去北京找中央政府撑腰,可茫茫的北京城,有谁为我们失业工人主持公道?

多年的伤痛,使我们深深体会到,政府官员的腐败,让人生变得越来越苦和难。现在我们度日如年,旧债未还清又借新债,又到了生存的绝境……因此,在这里我和我们全家向社会向世上仁爱善良的人们呼吁。

帮帮我们,请求支持我们找回公平正义,
找回生存权和人权!
让世界人人充满爱和欢乐!

当事人

2007年10月1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标签
相关专题: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纪元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