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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土地弊案 高志鹏涉贪 被求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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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谢介裕/南投报导〕国有财产局台中市旱新段第八○五地号土地租用、让售弊案,南投地检署调查发现立委高志鹏及其国会办公室副主任姚昇志两人,在交易过程中,涉嫌以“政治捐献”名义向包商收贿一千万元,昨依贪污治罪条例罪嫌将两人提起公诉,其中高志鹏具体求处九年有期徒刑,并科罚金二百万元,褫夺公权七年。

检方在起诉书中特别指出,当初双方言明前金二百万元、后谢八百万元,但实际上流入高志鹏收受外界捐款账簿的仅“前金”五十万元,另一百五十万元则由姚昇志收取,后谢部分尚未给付。

遭收押的姚昇志昨也随案移审,南投地方法院晚间八时许审理后,裁定十五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

高志鹏矢口否认涉案并声称,姚昇志系想独吞一千万元,向厂商先拿了二百万元后,见其选举经费短缺,可能因心中不安才主动拿出五十万元帮忙,对该陈情案背后涉及的收受贿赂等不法情事,他完全不知情。

起诉书说,九十一年7月间,国有财产局中区办事处为有效利用旱新段八○五地号的国有非公用市场用地,对外公开招标委托经营。

台中市营建商人陈朝雄、罗朝永与东丰阁公司实际负责人谢聪烽等集资一千四百万元,并以东丰阁公司之名辗转从太平果菜运销合作社手中取得该土地经营权后,便透过高志鹏国会办公室副主任姚昇志居中牵线,希望高能协助向国有财产局关说,加快该土地让售作业,事成之后,厂商将以“政治捐献”名义支付一千万元作为报酬。

涉收贿关说助买国有地

起诉书指出,今年元月至3月间,高志鹏就该土地让售案,先后向国有财产局副局长苏维成(今年5月1日退休 )及局长郭武博请托、游说,两人也允诺协助。

今年6月间高志鹏再度出面邀请国有财产局及东丰阁业者在其立法院国会办公室召开让售会议,惟因国有财产局中区办事处长廖苏隆认为,厂商持有的土地面积仅四百九十多平方公尺,而整个国有非公用土地面积达五千四百多平方公尺,厂商能提供的公共设施建蔽率明显不足,也不符法规,在其坚持下,厂商不但未能如愿买地,涉及期约贿赂立委不法情节也遭检方在今年8月间展开大规模搜索及调查。

国会办公室副主任姚昇志转污点证人

起诉书说,姚昇志侦讯时,除自白犯行外,也将向厂商不法收取的一百五十万元缴出,并转为污点证人,昨侦结,与高志鹏同样被依贪污治罪条例罪嫌提起公诉,但建请法官从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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