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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宫收发电子邮件 法官判决不得销毁

2007-11-13 10:55 中港台时间|11-13 03:0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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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坤原华盛顿十二日专电)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法官亨利.甘迺迪今天判决,白宫必须保存所有收发的电子邮件,不得销毁。

这位联邦法官是在审理两个民间团体“公民监督政府责任及伦理”与“国家安全档案”,诉请地方法院判定白宫是否应保存所有进出电子邮件时,作出上述判决。

白宫法律顾问向法官辩称,白宫已有电子邮件录音带存档,因此不必再保留所有电子邮件,但法官根据联邦纪录法规定,政府文件除非事先获得档案人员同意,不得任意销毁,判决白宫必须保存所有收发电子邮件。

这两个民间团体提出诉讼,是因为约两年前,司法当局在调查白宫高层官员为报复美国前驻伊拉克大使反对伊拉克战争言论,向媒体泄漏他的妻子普拉姆是中情局女干员的案件时,发现白宫约五百万笔电子邮件档不翼而飞。白宫官员推说可能是因为白宫存档机器出了问题,才造成邮件未存档。

亨利.甘迺迪是前总统柯林顿于一九九七年任命的法官。他是一位令布希政府头痛的法官。去年二月,他曾判决布希政府必须交出国土安全部在未获得法院许可的情况下,监听民众电话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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