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敦雄声援郭泉先生的公开信

朱敦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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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2日讯】首先感谢郭泉先生冒着生命危险说出了百姓内心话语。

我作为一名合法的中国公民,按照国家宪法规定我有责任义务去遵守国家法律是一切规章制度,同时作为一名公民享有国家民生福利资源。公民在身体健康工作劳动后所获得薪水收入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交纳税收,而当公民因疾病丧失劳动能力之后是否有权得到国家给以医疗福利予以治疗呢?

中国政府是否存在剥夺公民因享有的权利之责?

我是上海人,原来是一名国家大型企业技术人员,一个拥有发展前途的企业。因个别领导以转制、调整盘活资源等等借口把国家企业土地转卖给开发商炒作地皮而关闭企业要求企业职工下岗待业,用一千多元买断职工工龄把职工推向社会自谋职业生存。

我的身体早就存在疾病,但在工作的时候,因有稳定工作收入有能力在治疗,而失去工作后疾病因无法得到继续治疗疾病恶化严重而形成更严重的残疾状态。

疾病的恶化使得我处在失业状态一步一步的生存境地更为凄凉;

因贫困疾病的恶化身体残疾贫困而使得妻子无法忍受如此艰难的日子抛下年幼的女儿;

因疾病我们继续治疗一种疾病引起另一种疾病,就这样不断的循环使得自身已经是大脑血管硬化,心脏,肾,胆瓤等疾病。

每天伴随着疾病的疼痛,年幼的女儿需要读书需要生活学习开支费用,请我在这样的环境下作为我该怎么办?

在中国政府这样的专制统治下,哪里可申述?

因此在2001年1月份我选择了自杀,然而很多人不理解认为我的自杀是大脑神经混乱等等精神疾病引起,但谁能面对失去亲情,失去事业,失去健康,失去一切呢?

更多的认为这些是个人自身问题,那么中国政府该对公民还有什么责任义务?

其中包括我家被迫从闹市地区迁移到郊区,而中国政府的动迁部门剥夺我女儿的独生子女分房福利权等等,又能去那里申述?

在我被好心的市民叫120救护车送到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抢救治疗时,又因没有钱而被抛弃在医院角落依靠医院病友的帮助给予食物维持生命,无奈之下自己在左腿断裂,耳朵已经失去听觉(因身体疾病引起耳朵聋,检查结果感音性耳聋),在马路大街爬行进去上访申述多年。

我哀求中国政府领导关心帮助我,但不断的被警察送回或者关押在派出所或者叫当地无业人员看管。
最终在两年前国庆节前夕因自己给上海市市长韩正写了一封情况说明信而被警察关押在上海普陀区看守所刑事拘留26天,罪名是最后释放才知道叫:制造虚假信息罪,因罪行轻微不构成犯罪。

我一个耳朵聋腿断裂的重残人员我如何去犯罪?

我只是求助中国政府给予一点帮助求生存。

中国政府的所有宣传是如何如何的关心弱势群体关心重残人员等等,这些与现实相符合吗?

中国国家领导人倡议建立和谐平等社会,而和谐平等的社会必须是建立在全民享有民主自由,享有民生福利基础上,民以食为天,求生存,宪法也规定生命权高于一切。作为公民有权获得言论自由,获得自由选举权来选择怎样的党怎样的领导人作为自己的领袖,我要生存……我要活命…….我要看病获得健康权……..

最后我再次对郭泉教授提出的“全民福利条件下的多党竞选的政治体制”的理论表示衷心的支持,希望中国领导人能按照郭泉教授的政治设计,早日让中国成为一个民主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民主中国。
也许我的公开信会招来中国政府警察的非法压迫,但是我要和郭泉教授一样,我们不怕。中国政府对我们的迫害正显示了一党执政的邪恶本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朱敦雄
身份证号码:310107670921041。(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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