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不能死在国会”英票选最扯法律

2007-11-08 04:52 中港台时间|11-07 15:55 更新
人气 4

【大纪元11月8日讯】(自由时报外编译郑寺音)英国女王伊莉莎白二世6日在国会的演说或许只是例行公事,但至少没人会无聊到死,因为那可是于法不容。

英国一家播映法律影集的电视台,日前举行民调,要民众选出英国至今最可笑的法律,其中高居榜首的就是“不能死在国会”这条。

其他被三千九百三十一名观众视为愚法的包括:怀孕妇女可以尿在警察的头盔里、利物浦热带鱼店的员工在公众场合可以不穿上衣等等。

下列是票选最荒谬的前十大法条及得票比率,虽然它们被视为老掉牙的法令,但从未正式废止。

一、死在国会是违法行为。(二十七% )

二、把印有英国君王肖像的邮票贴颠倒,属叛国行为。(七% )

三、利物浦女性不得裸露上身,但若她任职于热带鱼店就另当别论。(六% )

四、耶诞节不得食用水果馅饼。(五% )

五、在苏格兰,如果有人敲门要求借用厕所,必须准许入内。(四% )

六、孕妇在任何地点小解都不算违法,尿在警察头盔也没问题。(四% )

七、在英国海岸发现的鲸鱼尸体,鲸头自动列为国王财产,鲸尾属王后所有。(三.五% )

八、不想让税务人员知道的事情,一定要说,否则就是犯法;但不告诉他不介意让他知道的事,并不违法。(三% )

九、不得穿着全套盔甲进入国会大厦。(三% )

十、在约克城,可以在古城墙内杀害苏格兰人,但前提是这名苏格兰人身上带着弓箭才可以。(二% )(取材自法新社 )


(http://www.dajiyuan.com)
标签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纪元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