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吁勿携肉类家禽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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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9日讯】(明报新闻网2007年12月19日报导)政府发言人今日提醒市民切勿非法携带肉类和活家禽入境,违法者可遭检控。

在十一月一日至十二月十五日期间,在陆路边境管制站侦破的363宗有关案件中,执法人员检获约930公斤猪肉、470公斤鸡肉和240公斤其他肉类,包括鸭肉、牛肉和羊肉,约值49,600元。

而在十二月十七日罗湖管制站采取的联合行动中,执法人员从3名入境旅客的行李内检获约6公斤鸡肉、3公斤猪肉和4公斤羊肉,约值390元。发言人重申,公众人士如想携带肉类和活家禽入境,必须持有出口国家发出的官方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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