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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交委会初审通过 汽燃费“随油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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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介士台北六日电)台湾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天审查通过民进党立委王涂发(不分区)等人所提公路法修正草案,将现行的汽车燃料费随车征收,改为“随油征收”,交委会召委魏明谷表示,“随油征收”是民意所趋,希望交通部、财政部等单位正视民意诉求,尽快提出配套措施。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上午审查公路法修正草案,针对王涂发等委员所提汽车燃料费改采随油征收修正案,交通部常务次长游芳来表示,有执行困难,如果采随油征收,农渔业用油所附加汽燃费,要办理退费或免征,需农委会及财政部配合,牵涉过大。

他并表示,采随油征收,地下油行与合法加油站价差扩大,会使地下油行更加猖獗,还有汽车运输业者成本增加,会形成运输费率上涨压力。

王涂发委员则认为,依照公路法二十七条的精神,汽燃费原本就该由使用者付费、随油征收,随车征收根本违反母法精神,现在只是回归原来法律精神。若有执行上困难,交通部应该跨部会去解决,地下油行本来就该抓,“现在没有随油征收,难道就没有地下油行了吗?”

至于大众运输费率上涨压力问题,王涂发批评交通部根本是拿技术问题来杯葛法案、阻挡改革,“大众运输费率该不该涨?要不要补贴?是政府整体施政考量,怎会变成随油征收的问题?”

民进党立委郑运鹏(台北市)也说,趁现在油价上涨改成随油征收,比较没有阻力,而且连民进党总统参选人谢长廷都主张随油征收,交通部没有理由不支持。

审查会最后结论通过修正草案,将汽燃费随车征收改为“随油征收”,并自公布修正日起两年内施行。此外,交委会也通过民进党立委李昆泽(高雄市)等人所提公路汽车客运业及游览车业者,未依规定投保乘客责任保险者,处新台币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锾修正案。两项修正案都将提报院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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