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钢铁公司郑寅山维权遭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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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3日讯】(天网黄琦采访报导)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北京消息:2月12日晚22点,六四天网义工发来消息:首都钢铁公司职工郑寅山因为上访维权,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区分局刑事拘留。 为此,我们在2月13日凌晨电话采访了郑寅山妻子王彩红,初步了解郑寅山因公致残维权入狱的情况。

郑寅山,43岁的首钢职工,从1983年其左臂因公致残开始已整整23年。这23年,他经历了人生的几件大事:结婚,生子,当然,还有维权。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郑寅山中规中矩的维权非但没有取得进展,反倒是越维权遭到侵权越多,最终,依法维权把郑寅山维进了大牢。

自从1983年郑寅山左臂因公致残时,开始休公休假,当时每月工资是503元。整整23年过去,首钢这位国内钢铁老大哥却没有给郑寅山涨一分钱工资,更没有住房。

目前,郑寅山及其妻子王彩红,10岁女儿郑天娇靠吃低保还得租房居住。为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其享有涨工资和福利房的待遇。或者因其一家三口吃低保,按目前国家政策,郑寅山一家三口应当享有购买廉租房的待遇。

23年来,为了争取这个国家颁布的法律赋予他们一家的合法权利,郑寅山跑遍了京城凡是能说理的地方。全国人大,国家信访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设部、中纪委、监察部等等,但问题没有解决。

2007年1月26日,郑寅山在上访村被公安抓去治安拘留12天,2月12日,家属又收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区分局送达的所谓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刑事拘留通知书,全文如下:

刑事拘留通知书 (2007)028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我局已于2007年2月9日17时,将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的郑寅山刑事拘留,现羁押在丰台区看守所。

盖章: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区分局
2007年2月9日
办案人:马捷

如在拘留后24小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或单位,请注明原因。已电话通知,因6日放假星期一到分局有签约通知书。

就在我们电话采访郑寅山妻子的时候,电话那端始终传出小女孩的哭声:“我要爸爸,我要爸爸”,几乎让我们的采访无法进行下去。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认为,北京举办2008年奥运会是中华民族的盛事,而构建和谐北京则是保证奥运会成功举办的关键;这需要北京当局转变执政思路,在既得利益集团获取大部社会财富、酒池肉林的同时,也应当让北京底层民众居者有其房,而不是把他们送入巴士底监狱,制造新一轮人权迫害的悲剧。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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