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有机农产 允残留微量农药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3月2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钟丽华/台北报导〕台湾农委会正式预告“农产品生产及验证管理法施行细则”草案,放宽有机农产农药残留规定。原本没有任何农业残留才称为“有机”,未来允许在农药安全标准五%内。

由于今年1月底实施的“农产品生产及验证管理法”规定相关子法须在半年内生效,因此该施行细则最晚7月底上路。

年初发生知名的银川有机米、池上大地有机米检出极微量的农药残留,打击有机农产市场,调查结果是受邻近农田喷农药污染所致。农委会农粮署解释,台湾地狭人稠,属于“小农”,尤其部分有机菜农种植面积不到一公顷,很难设置有效的围篱或区隔带,只要不是农友故意造成的农药残留,应可被接受。

根据草案,“有机农产品、农产加工不得使用化学农药,经检验在卫生主管机关所定安全容许量五%以内者,视为未使用化学农药”,免受“农产品生产及验证管理法”三万到十五万的处罚。

以现行一般农作的陶斯松、三氟敏和达灭芬等农药残留不得超过一PPM(百万分之一 )的规定,未来有机农作的标准为零点零五PPM。

农粮署说,美国、中国允许有机农产有农药残留,其他国家则要求不能检出农药,如果连土地宽广、实行粗放农业的美国,都把邻田喷洒农药的因素考虑在内,台湾更须纳入考量。

研究有机农业的宜兰大学应用经济系教授黄璋如则认为,农委会的考量不是没道理,只是未来有容许量的规定后,对于检出微量农药残留的农友,应持续追踪,以防止不肖农友钻漏洞。

消基会反对

台湾消基会则持反对态度。该会董事长程仁宏说,有机农产售价偏高,不能因为政府无法做好邻田污染的防护设施就推诿。农粮署若要允许极微量的农药残留,应该要换个名称,如“低农药农产”或是“安心农产”等。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