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权法保护了谁的财产

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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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9日讯】北京举行的第十届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议案中的〈物权法〉成为争议的焦点。〈物权法〉也被外界称为“私有财产法”,是中共建政以来第一部明确保护私有财产的专门法律。

  这样的法律,是落实“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普世信念所不可或缺的。中国宪法也已纳入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内容;但是,具体定义、解释和处理私人财产所有权的相关事项,还需要在法律层次上立法,作为中国民法一部分的〈物权法〉的制定,正可以弥补这个空白。那么,为什么这样看似立意正当的立法,会引起轩然大波呢?

  目前的法案包括5部分,分为20章286条。其中第66条规定,个人对于依法获得的房屋、收入和财物享有私人所有的权利;对于依法获得的厂房、设备和原材料等生产资料也享有私人所有权。

  目前中国没有私有财产的观念,官员对他们认为的任何“违法”行为,包括修炼法轮功、信仰非官方的教会、或违反一胎化生育等等,可以随便抄家、搬走电视机、牵走猪牛,甚至炸毁房子。因此保护私有财产,确实是很有必要的。

  这样的规定,在一般民主国家的人看法,本来就是理所当然的。对一个了解“私有财产权”在经济发展的根本重要性的经济学者而言,反对〈物权法〉,简直就是没有常识。但在一个原本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极权中国,〈物权法〉就涉及到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改变,特别是关系到如何界定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各种私有财产的法律地位问题。对一个了解中国目前私有财产怎么来的人,说要保謢这些私有财产,那简直就是狼心狗肺。就这么极端。

  就在这次人大会议上,出现了一个三千人连署的公开信,反对通过这个〈物权法〉。连署人包括退休高官以及北大、清华、中国社科院与中央党校的学者。

  连署反对〈物权法〉的,可能有极左思想的人。因为在连署书上,有反对“新资产阶级出现,导致资本主义复辟”的文字。但大多数人反对保护私有财产,是反对贪污腐败。公开信里说,中国的私有化已经导致严重的贫富两极分化,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反对〈物权法〉,就是为了阻止“不公平的私有化进程”。

  在缺乏法律基础,不独立的司法只是行政权的附属品的情况下,“改革开放”就变成谁有权谁就可以为所欲为、胡作非为了。因此任何改革开放政策,都可以酿成严重的贪污腐败。何清涟在她所着的《中国的陷阱》里,描述九十年代中共官员如何瓜分土地、化公为私、权钱交易等等的国家机会主义行为,真是匪夷所思。马克思当年对资本主义的煽情批判,说“资本来到世间,就是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正是不折不扣的在刻画中共的改革开放啊!

  要订定〈物权法〉去保护这样藏污纳垢的私有财产吗?其实,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里有个“市场机能”,是说个人追求自利的行为,会自动达到“社会最大福利”的结果。但是,它有个前提,就是财产来源要合乎公理正义原则。缺乏这个背景,断章取义的要保护私有财产,确实是没有根据的。(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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