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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侦组明将正式揭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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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一日电)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明天上午十一时十分将揭牌成立,展开运作,初期成员由主任一人,检察官九人组成,另包括检察事务官、书记官等人员合计共约四十人。特侦组初期侦办案件,将以原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侦办中且符合法院组织法明定的案件为主。  

最高检察署指出,明天揭牌仪式将在台北市中正区馆前路五十四号二楼办公室(原高检署查黑中心办公室)举行,由法务部长施茂林、检察总长陈聪明共同揭牌正式成立,并立即展开运作;高检署查黑中心在案件交接后,最迟在四月九日正式落幕。

依修正后法院组织法规定,最高检特侦组将有检察官六到十五人,由检察总长指定一人为主任,特侦组检察官、检察事务官及其他人员由检察总长自各级检察署中调至最高检办事,此外,特侦组基于办案需要,也可借调相关机关专业人员(如金管会、调查局等)协助。

经最高检遴选,特侦组主任由法务部参事陈云南担任。检察官成员有现任法务部参事沈明伦、台南地检署检察长朱朝亮、高检署检察官周志荣、侯宽仁、台中高分检检察官吴文忠、台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越方如、检察官周士瑜、基隆地检署调花莲高分检署办事检察官林(吉吉吉)慧,桃园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李海龙等九人。

除了检察官外,特侦组还包括检察事务官、书记官等其他人员合计约四十人。

未来特侦组侦办重案时,将全部由特侦组检察官执行案件搜索、约谈、声押、起诉等流程,且办案不受各检察署辖区限制,案件调查或侦结起诉时,将依发生地向系属地方法院声请搜索票、起诉,特侦组侦办的案件,必须待侦结后,始可由检察总长赴立法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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