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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配偶染爱滋 可望免驱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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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李欣芳/台北报导〕政府对AIDS的防治将做重要修法,卫生署同意放宽在台湾的外籍配偶若因被配偶传染爱滋病,或因输血导致感染,将可在台湾就医,免于被驱逐出境,保障外籍配偶的权益。

卫生署长侯胜茂昨天向民进党团卫环政策小组简报有关“后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条例”的修法,民进党卫环委员会召委黄淑英建议,持有中华民国护照,但未在国内设籍的外交官子女或留学生子女,若因入境检查发现感染爱滋病,其二亲等在国内有设籍者,应准予入境就医。卫生署表示,愿保障这些人的权益,但要如何诉诸修法,将再研议。

据了解,基于过去曾发生爱滋病患遭社区居民抗议情形,爱滋病患的权益问题引发外界关注,未来若能修法放宽,将可嘉惠许多外籍配偶与外交官子女或留学生子女。

黄淑英说,在台湾的外籍配偶,若因被配偶传染爱滋病,或者因输血导致感染,本身也是受害者,应有留在台湾就医的权利,但现行法律明定外籍配偶一发现感染AIDS就要被驱逐出境,并不合理,卫生署昨已表明将修法放宽。

至于持有中华民国护照,但未在国内设籍的外交官子女或留学生子女权益问题,黄淑英说,外交官或留学生的子女随父母出国,返国时若超过十二岁,入境时就要检查是否感染爱滋病,如被验出感染,则不得入境,她的修法版本则主张其二亲等在国内有设籍者,应准予入境就医。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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