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一杵:阴阳社会主义怪胎诞生

(大陆)楚一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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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3日讯】被称为与每一个中国人的脚下寸土、头顶片瓦都有密切关系的《物权法》终于难产出来了,这部民法典的出台,是胡温体制的痛苦抉择。

从无产阶级到有产阶级

从“无产阶级”到“有产阶级”–是谁在和中国人开玩笑?在共产党领袖们的眼里,从来不承认私有财产权。马克思认为:“当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共产党宣言》)一九五三年六月,毛泽东声称要与资产阶级斗争到底,并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要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点的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而“过渡到社会主义”。一九五六年宣布改造完成,中共自称消灭了剥削、消灭了生产资料的私有制,确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

最初的“合作化”、“互助组”运动将全国工商业者的私有财产风卷残云般剥夺干净,期间的“大炼钢铁运动”强迫民众将个人家里的铜铁锅投进了土制的“炼钢炉”。文革时期,“割资本主义尾巴”成为毛泽东时代的官员们最主要的“革命”。农民家里的自留地、工人家里的一块瓦片都不属于自己,使国家在无休止的震荡之余是经济基础全面瘫痪,其结果是:“社会主义改造”(即破除私有制)成为以“国家”或“人民”名义掠夺老百姓的手段。当时,国有企业也好,公共财产也好,都是党权至上的“官有制”。

毛泽东二十多年与资产阶级的斗争中,先是至少有三千万人在大跃进中饿死,后来又至少有三千万人在文革中活活整死。毛泽东在一九七六年寿终正寝之后,留下一个百孔千疮、一穷二白的中国。中共继任者并没有清算毛泽东对公民私有财产的破坏性。中共当权者一直将“毛泽东思想”“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白纸黑字地写在宪法上。现在,又回过头来“保护私有财产”,那无疑是自己吐了涎水,自己又舐了起来。

权贵阶层找到了保护伞

一九七九年,邓小平实施蹩脚经济改革,在“姓资”与“姓社”的问题上羞羞答答不做明确界定,给权贵阶层蚕食和侵吞国有资产创造了客观条件。六四天安门惨案以后,江泽民政权以迎合老百姓的改革愿望为旗号,演变为以官僚为主体,以权力寻租为手段,以瓜分、掠夺社会资源和国有资产为中心,从而使国有资产转换为权贵集团的“免费盛宴”。在这个过程中,中国老百姓几代人创造的财富“改”到了个人手里,甚至矿产资源、山林、水库也“改”到了个人手里。在历史的一瞬间,魔术般地在神州大地上劈开了世界之最的贫富鸿沟。

权贵阶层将公共资源、国有企业“改”到手后,摇身一变,成了地方经济管理的主宰者。在他们“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是以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为代价的巧取豪夺,是以官权做后盾的肆意偷逃税收,是对廉价劳动力“剩余价值”进行敲筋吸髓的剥削。于是一夜之间,拥有千万、亿万资产的富豪们“脱颖而出”,有了来路不明的钱财,他们担心被抢走,努力寻求保护。他们一方面依附官权,一方面“漂白”,再一次摇身一变,成为党身边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仅掌控着地方政治经济政策的话语权,而且堂而皇之地走进人民大会堂“参政议政”了。

能够走进人民大会堂的兖兖诸公,大部分不是各地的官权,就是富甲一方的富豪,他们比任何人都迫切希望保护万贯家产。这次能够高票通过《物权法》,也在情理之中。全国政协委员、江西民生集团董事长王翔道出了富人们的心态,他说:“《物权法》能给人的就是对全国每个公民创造财富这种行为的认可。法律保护合法劳动获得的财产,因此,人人都可以努力创造财富,而无后顾之忧。我喊过一句口号:要做堂堂正正的中国有产者。《物权法》将有助于改善中国富人的怕富心理。《物权法》不出台,很多措施不到位,有些人会心存疑虑。”

左派指动摇社会主义根基

明末王朝曾发生过著名的大礼议事件。刚刚继承堂兄帝位的朱厚璁只能按儒家体系“入继大宗”,改称自己的父母为叔叔婶婶。朱厚璁地位坐稳后决定恢复对父母的正常称呼,卫道士们大为震动,以大臣王元正为首的数百名高官齐集在左顺门下,有的匐伏跪下,有的嚎啕痛哭。这片哭声,史书上记载形容“连金鸾殿上的瓦片都摇晃起来”。朱厚璁将嚎哭的官员投入锦衣卫诏狱,排斥众议追认父亲为“先帝”。

历史有太多的相同之处。《物权法》十多年难产的原因,是以李鹏为代表的顽固派拼命抵制。在他们看来,出台《物权法》,承认“有产阶级”,必将动摇社会主义的根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巩献田是台前的代表人物。他联合三千多名退休高官、解放军退役将领、学者专家和社会各界联署致函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公开反对《物权法》。二○○六年初,巩献田写信给李鹏,得到李鹏的大力支持。李鹏作了批示后转给吴邦国,导致原本决定将经第六次修改的《物权法》草案提交三月全国人大会议审议的议程流产。

巩献田反对《物权法》草案的主要理由是该法“背离了苏俄民法典的社会主义传统和概念,迎合资本主义民法原则和概念;背离了中国革命根据地和中共执政后的人民民主法制的优良传统,迎合资产阶级的旧法传统,它同国民党的《六法全书》没有什么根本区别;背离了一九八六年《民法通则》的社会主义原则,迎合资本主义全球化和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谬误;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立法原则,迎合资产阶级立法原则和传统。”

面对强大的政治压力,胡温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公安部门及北京大学党委多次找巩献田谈话。“两会”期间,巩献田终于“失声”。《物权法》最后高票通过,胡温可谓用心良苦。

承认私产否认走资的怪胎

本来,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是西方民主国家最基本的人权理念,在中国,现在是第一次承认其合法性。这无疑是具有进步意义的,也是胡温面对世界民主化大潮而做出的痛苦抉择。

从“共产”到“私产”,中国在折腾与徘徊了半个多世纪之后,走过了比二万五千里长征还要长的弯路,又回到了原来的起跑线上。但是,承认私产制度,无疑给中共意识形态提出了难题,给党章“抹黑”。作为“无产阶级”执政党,从党章到《宪法》,只确定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政治制度,现在承认个人财产的合法性,那就是彻底背离了共产主义理想。既承认私有财产的合法性,却不承认走资本主义道路,这样一个特色“社会主义”,只能是一个畸形的怪胎,是阴阳社会主义。

转自《争鸣》2007年4月号(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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