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同难存异:重庆终于消灭了“反对派”

昝爱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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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4日讯】杨家的房子终于被拆了,且没有实现杨家人原坚持的“原位置、原楼层、原朝向、原面积”安置。这难道就是某些媒体欢呼的“双赢”结果?

一直以来,这家“钉子户”仿佛是重庆政府的眼中钉,欲拔之而后快。4月2日,有关部门在公布开发商与钉子户达成和解协定后,连夜拔掉了这颗“钉子”。

如此拆迁要是光明正大,为什么偏偏是抢在夜里干呢?如此是光明正大不心虚的表现吗?

杨家主人口口声声要见市委书记汪洋,毕竟是多年来政府有错在先,默许开发商在人家的房子外挖空,又默许政府有关水电部门及其企业断水断电,把人家的房子搞成汪洋之中的孤岛,汪洋却没有理睬。现在好了,孤岛终于没有了,重庆政府也可以对外说和谐了,汪洋书记也成就了开发商期待的汪洋,新的大楼要拔地而起,与杨家无关了。

善良的人们一直相信政府都是正确的,民众的反对也都是无效的。可为什么政府不能坚持自己上级制定的规则,难道法律只是管制老百姓的?国务院办公厅曾下发《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严禁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断交通等手段,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可现实面前,国务院的通知有什么法律地位?政令何时走出过国务院所在的中南海?政府自己在反对自己的政令,没有规矩,难有方圆。

中共执政以来,向来是宣导舍小家为大家,求同难存异,民众利益可以牺牲,官商却可以勾结,官官可以相护。当初,就有清醒的人们预测:中共重庆官员肯定会与开发商勾结,不会容这个钉子户继续“钉”下去。事实正是这样,只是比以前的粗暴做法收敛了许多,所谓理性吧,但结果都是一样,中共还是那么坚持通过权力树立自己的权威,而不是通过坚持公义赢得人民真心拥护——这也是极权政府走向威权政府的一个过程。

我说,汪洋这个书记,虽然年轻时候在安徽铜陵当市长时搞过破三铁(铁饭碗铁交椅之类),有过魄力,但如今任职重庆市书记和人大常委会主任后,也不再年轻敢作为了,似乎有点焉了,对杨家的公开呼吁不予理睬,仅仅是安排九龙坡区委的一个书记接见了杨家人,据说是三个小时,具体内容不得而知。但通过杨家人透露的情节分析,他们家的压力太大了,快承受不住了。最后,杨家男主人在孤岛上居住了无水无电的十二天,汪洋等大小官员屈身看望过他吗?台湾当时非民选的领导人蒋经国还做到拜访民居,乐于亲民,可共产党的人民政府却不能做到像国民政府官员一样亲民,不是验证了他们“好话说尽”、却是有其言、无其行吗?

就在前几天,重庆市政府第一次就钉子户问题召开的记者会,钉子户所在的九龙坡区区长表示,对于“最牛钉子户”问题的解决将采取透明的方式,绝不允许暗箱操作。

所谓不允许暗箱操作,我们听起来好听,是否值得相信呢?用事实说话,从4月2日晚19点半到22时39分,开发商迫不及待地推倒“最牛钉子户”建筑物。轰然倒塌之后,我们又看到什么透明的方式呢?
据4月3日《南方都市报》报导,“据称,施工现场约聚有二三十名官员。楼房倒塌后,他们击掌庆贺,很是感慨,说:’拖了好几年的事,3个多小时就解决了!’然后一齐离开。”同时又有众多的员警保护现场,不允许记者随便拍照、报导。此前,广州网易的视频现场报导还被突然管制导致“直播中断”,网路上的钉子户新闻一度被上级宣传部门封杀。

一方面,官员表态“透明和绝不允许暗箱操作”,另一方面却见官员在拆房后击掌庆贺,可见他们的执政方式:求同不存异,就是求政府之同,不存私产之异,只要是权力说话,必须服从,权利必须让步于权力。这些官员无一典型的官僚主义心态:一是脱离群众,二是八面威风,从来都是高高在上,对待百姓看心情好坏,看利益大小,一脚踢开有之,也有打几下又揉一揉的,总是官僚理所当然地充当领导阶级,而民众则是理所当然地成为被领导阶级。至于法律面前,总不是人人平等。

对比汪洋来,另一个书记——中共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近期讲话,倒比汪洋讲话做事有水准,他说:“只有不讲道理的领导,没有不讲道理的群众。我们一些干部有个不好的习惯,凡是发生了矛盾,首先在群众身上找原因。一些干部早就脱离了群众,还口口声声说群众难管。你不把心思花在工作上,花在老百姓身上,群众怎么能够服气?一有事情就首先问罪群众,这是神经衰弱、没有力量的表现。这不是共产党的官。”当然,我们只是听到卫留成如此说,关键是要他们如此做。再回头看重庆所谓“钉子户”,其实都是政府和开发商勾结逼出来的:3月19日,当地法院就将一纸强制拆迁通知发出,可政府为开发商办理的拆迁许可证却已经是过了有效期的、非法的。重庆九龙坡区城市房屋拆迁工程处赵荣华主任也公开承认,当初该开发商从获得专案到拆迁启动,至今并不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这也就是说,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仍然是杨家的,你政府和开发商凭什么想拆就拆?后来,开发商与政府有关部门勾结进行变通,它们就这个地块很快签订了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并获得了“建设用地批准书”,从而在杨家俱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合法”获得了拆迁许可证——事实上这块地已经被政府操纵成为“一女二嫁”。但这样的做法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

据2007年4月份出版的《财经》杂志记者分析认为,2004年8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2条明确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第13条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58条规定:如存在“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情形,可以“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这意味着,现行的合规拆迁程式应该是:由土地管理部门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8条的规定,征收或者收回住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然后才能同开发商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开发商据此方能申请拆迁许可证,此后再进行依法拆迁和依法补偿、赔偿。但我们看到在实践中,这样的法律程式被倒置了。长期代理拆迁案件的律师王才亮也认为,重庆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没有收回杨武、吴蘋一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却又收了开发商的钱,让开发商有偿开发这片土地,属于“一女两嫁”。面对强大的政府,即使公民杨武在自家使用的土地上升起五星红旗,并打出一幅横幅“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和“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也同样无济于事,政府的权威在于权,官权,所以不能对抗,理性对抗也是不允许的。

由此我们不难看到,重庆“史上最牛钉子户”遇到强大的政府也“牛”不起来了。在这种困境面前,所谓建立法治约束下的小政府、大社会也只是一种善良的愿望而已。我们的人民政府尚不能宽容到对“反对派求同存异”的地步,公民社会建设来日方长。

转自《新世纪新闻网》(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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