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严禁加工经营和食用河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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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5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五日电)福州市卫生监督单位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所和餐饮单位加强预防河豚中毒的意识,严格禁止加工、经营和食用河豚。

新华网报导,这项通知要求,各餐饮单位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禁止采购、加工、经营、贮存河豚,并以告示牌等形式在经营场所的明显位置宣传禁止加工和食用河豚。

报导指出,卫生部门对非法加工、经营河豚或河豚鱼干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处,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教育消费者不购买、不食用河豚,在购买水产品时注意辨别,防止误食河豚,对流动人口加强宣传,防止捡食、误食河豚内脏。

专家表示,春季是河豚的旺汛期,也是食用河豚导致中毒的高峰期。食用河豚后可能发生河豚毒素中毒,表现为手指、口唇、舌尖麻木,并出现恶心、呕吐、腹痛等胃肠道症状,其后四肢骨骼肌肉麻痹,出现行走困难,发声、呼吸困难,最后因呼吸衰竭死亡。

据报导,入春以来,福州市已发生两起疑似食用河豚鱼干食物中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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