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报税系列专题/报税十大错误 勿重蹈覆辙

人气: 2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5月1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郑琪芳/专题报导

虽然每年都要申报综所税,但还是有不少纳税人会漏报或错报,且因此被补税甚至罚锾,国税局特别整理报税十大常见错误,提醒纳税人不要重蹈覆辙。

一、申报扶养亲属错误:以兄弟姊妹未事先协商,同时申报扶养父母的情况最多;或是申报扶养其他亲属,却未检附同居一家且确实受纳税人扶养的相关证明文件。

二、漏报所得:未收到扣缴凭单或股利凭单等,而漏报所得;或依上网、临柜查调的所得资料直接申报,而漏未申报其他非扣缴所得(如财产交易所得、租赁所得等 )。

三、免税额申报错误:年满70岁的纳税人本人、配偶及受扶养“直系尊亲属”的免税额才是11万5,500元,若申报扶养年满70岁的兄弟姊妹或其他亲属,免税额仍是7万7,000元。

四、未成年子女单独申报:子女未满20岁而有所得,除非子女已婚,否则仍应与父母合并申报。

五、保险费申报错误:纳税人本人、配偶及受扶养“直系亲属”的保险费可列报扣除,但被保险人与要保人必须在同一申报户内,而且受扶养兄弟姊妹及其他亲属的保险费,不能申报扣除。

六、列报医药费错误:医药费虽可检附证明申报扣除,但有保险给付部分,应先予以减除,不足的部分才能列举扣除。

七、售屋亏损未检附证明文件:出售房屋若有损失,须检附载有收付价款资料的买卖契约书,否则国税局会依财政部所订标准核定财产交易所得课税;此外,当年度有财产交易所得,才能申报财产交易损失。

八、房贷利息申报错误:未依规定先减除储蓄投资特别扣除额,或因漏报利息所得,以至于购屋贷款利息减除金额有误;而且,购屋贷款利息与房租支出只能择一申报。

九、申报捐赠金额超限:对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机关团体的捐赠金额,不能超过综合所得总额20%;而且对未依法设立登记的团体的捐赠,或有相对代价的给付,例如点光明灯、安太岁等,不能列报捐赠。

十、教育学费申报错误:只有就读大专以上院校的“受扶养子女”的教育学费才可申报扣除,且每户每年仅能扣除2万5,000元;纳税人本人、配偶、受扶养兄弟姊妹及其他亲属的教育学费不能申报扣除。

报税后若发现错误,可自行补办结算申报,采网路申报者,只要在5月31日前重新上传申报资料即可,以二维条码申报者,应重新列印申报书再次申报;若综所税申报期限已截止,则必须改采人工申报更正,原本就采人工申报者,还要在申报书右边空白处注明“第二次申报”,并填写第一次申报的日期、收件号码等。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