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儿童安全 美国掀起处死儿童强暴犯呼声

人气 6
标签:

【大纪元5月28日报导】(中央社华盛顿二十八日法新电)美国各地最近掀起处死儿童强暴犯声浪,认为即使没有造成生命伤害,也不应轻饶这类罪犯。

早在一九九五年,路易斯安那州就是全美第一个通过立法,授权可处死儿童强暴犯的州。路州最高法院上周判处一名恋童癖罪犯死刑。德州州长也将在近日内签署这类法案。

新法案源起于二零零五年时,美国佛罗里达州一名九岁的小女孩洁西卡隆斯福,被一名有性侵害前科的男子强暴并活埋致死,在全美激起强烈的公愤。

全美各地出现各种不同的“洁西卡法”条文,加重对十二岁以下儿童强暴犯的刑责,最少处以二十五年徒刑,和终身足踝戴电子追踪器的处罚。

部分州的民意代表更企图修改“洁西卡法”的版本,加入可判处恋童癖犯者死刑的条文。

这些州包括路易斯安那州、奥克拉荷马州、南卡罗来纳州、乔治亚州和蒙大拿州等。

绝大多数的德州州议会议员都支持这项法案。当地在过去三十年来执行的死刑总数占全美的三分之一,今年以来的死刑执行数量占全美的三分之二。

这项法案目前已送到州长裴利的手中,他已答应签署。

这项见解和全美其他地方近年来不断呼吁废除死刑的行动有很大抵触。许多保护罪犯权利的组织对此有不同的看法。

德州反性侵害协会发言人凯伦路嘉表示,由于很多儿童性侵害的加害人都是受害儿童的近亲,他们很担心这样的草案如果通过,反而会降低性侵害事件举发率。

她说:“要小孩出面举发是被父亲、叔伯或是家庭朋友性侵都已经很困难了,更何况当他们知道这样很可能会让性侵者长期被关在监牢里,甚至被判处死刑。”

她对法案内容中没有提到任何预防措施感到遗憾,同时,将一个非谋杀犯处死,可能也不符合美国宪法中禁止“残忍与非常态”的惩罚原则。

美国最高法院曾在一九九七年认定对强暴犯判处死刑无效,认为这样的处分不符法律比例原则。

最高法院后来又驳回对未成年或是精神障碍罪犯处以死刑的判决。

但路易斯安那州最高法院却在二十二日,以“鉴于本案罪行令人发指,且对受害者与社会所造成的严重伤害,判处强暴十二岁以下儿童强暴犯死刑并不过分”为理由,决定将在二零零三年强暴同居人八岁女儿的强暴犯甘迺迪判处死刑。

美国最高法院可能在明年就此案做出判决。

相关新闻
政院通过减刑条例 犯杀人等重罪死刑犯不减刑
国际特赦谴责中共违背奥运承诺
游乐区老树压死人  检察官追究是否业务过失
死囚最后愿望  数百游民饱餐一顿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