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昝爱宗诉浙江新闻局长案明天下达裁定

2007-06-01 02:07 中港台时间|05-31 13:1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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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日讯】(天网人权消息)5月31日下午,昝爱宗接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庭电话通知,称昝爱宗起诉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局长俞剑明)侵犯公民权利案(名誉权、姓名权)已下达裁定,要求昝爱宗于6月1日下午三点左右到法院取法院裁定书。

昝爱宗认为,无论裁定结果是否支持他的起诉行为,他都要坚持走完诉讼程序。这一维权过程很重要,相比之下,结果并不重要了。浙江省新闻出版局明显弄虚作假,把从未在中国海洋报浙江记者站上过一天班的无关人员赵觅编造为浙江记者站站长,昝爱宗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这是浙江省新闻出版局的公然造假。该局局长俞剑明、报刊处长黄柏青等人非法打击新闻记者行使舆论监督权,迫害记者失去工作。同时,中国海洋报的某些人参与其中,默许这样的公然造假。浙江省新闻出版局此举,不但破坏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让《中国海洋报》的形象因此败坏,还让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海洋局主要领导因此蒙羞。

昝爱宗表示,他决定起诉侵犯其公民人权的政府部门,是对这样的政府部门如此肆无忌惮地欺骗民众的行为表示抗议和失望。公民维权,必须依法律为武器,并提供充足的证据。这方面,国内很多维权者已获得很多成功的经验,昝爱宗也进行很好的借鉴。北京律师李苏滨最近因为户口不能从河南迁到北京昌平这一常住地,状告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虽然起诉被驳回,但他表示要继续走完剩下的程序,坚决维权到底。

作为常住北京多年的拥有北京私人住房的李苏滨律师,他的依据是《户口管理条例》,他有北京住房,事实上也常住北京,却不能拥有北京户口,就是遭受非公民待遇,他的权利受到了政府政策的歧视,他要坚持维权到底,将他应该得到的公平合法的公民权利争取到。同时,他还公开在网上表示,过程比结果更重要,维权绝不能一蹴而就。(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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