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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重犯须监狱服刑 取消大麻合法化

2007-06-01 11:36 中港台时间|05-31 22:4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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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日讯】【大纪元讯】近期美加的数起枪击案,再次使如何确保社区安全的问题成为公众焦点。5月31日本周四,联邦保守党政府取消法官将重刑犯或暴力罪犯判为监视居住(house arrest)的权利的C-9法案获得通过,司法部长称此法案旨在确保罪犯远离社区从而无法危害公众。

据加通社报导,联邦司法部长罗伯-尼克森(Rob Nicholson)表示,这项提案的通过意味着被控犯有重刑或暴力犯罪的人不再有机会在他们的家中服刑,而只能在监狱中度过刑期。同时,联邦政府撤销让少量持有大麻合法化的立法,根据这项法案,被发现持有少量大麻者会被罚款,但不会被视为刑事犯罪。

尼克森部长周四说:“加拿大的新政府致力于确保加拿大民众的社区安全,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推出这项法案的原因—确保那些重刑犯和暴力罪犯在监狱中服刑,而不是在家中。今天,我们很自豪的宣布这项等待已久的提案正式成为法律。”

根据法案,重刑犯包括被判10年或10年以上的罪犯,犯有严重的伤害罪的犯人(如性侵犯、持枪犯等)、恐怖份子以及集团犯罪者等。从1996年开始,加国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选择让罪犯在家中服刑,即监视居住,其中包括重刑犯和暴力罪犯。

尼克森部长称,虽然在保守党政府的努力下,C-9法案获得通过成为法律,但是还有一些其他针对打击犯罪的提案并未获得通过。对反对党的不合作他表示失望。

自从去年保守党上台之后,一直致力于改革审判体系和制定法案,严厉打击犯罪。去年年初,哈珀总理曾承诺政府要制定法定的最少判刑时间,停止软禁刑罚,并将允诺的最小年龄从14岁提升至16岁,并对此三项政策进行立法。

此前自由党提出将大麻合法化的立法时,曾招致美国的强烈批评,美国认为此举会让非法大麻交易更加泛滥,一些专家认为目前加拿大的大麻交易价值100亿加元。(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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