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黑砖窑家族式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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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1日讯】(明报新闻网2007年6月21日报导)山西洪洞县警方称,洪洞县“黑砖窑”案件主犯衡庭汉的多名家庭成员参与非法拐骗和非法用工。

洪洞县警方表示,去年三月,河南籍包工头衡庭汉和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砖窑主王兵兵达成承包协议,每生产一万块砖,王兵兵付给衡庭汉人民币三百六十元,由衡庭汉负责砖窑的用工和生产。砖窑的三十二名农民工都是衡庭汉及其同伙从西安火车站、郑州火车站和运城市芮城县砖窑胁迫、诱骗而来。

据当地警方侦查,这是一宗家族式有组织、有预谋的涉恶犯罪团伙案件。包工头衡庭汉是河南省淅川人,其妻杨小兰是湖北省郧县人。衡庭汉组织其妻子、妹妹、弟弟专门在湖北、陕西西安、渭南和山西运城一带以坑蒙拐骗的手段引诱智障人员和流浪人员到砖窑,然后采取暴力手段胁迫他们进行超强劳动,非但不给丝毫报酬,甚至没有给予基本的生存条件。衡庭汉之子衡名扬在砖窑充当打手,非法虐待工人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据官方媒体报道,目前,衡庭汉和妻子杨小兰已于本月十六日晚在湖北十堰被抓获,衡庭汉及其儿子衡名扬已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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