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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被烫伤 母亲判刑十年

2007-06-22 23:53 中港台时间|06-22 11: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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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唐寅芝加哥报导)一名居住在朱丽叶市(Joliet)的妇女因为有意将三岁的继子烫伤,被判入狱十年。

  医疗报告显示,小男孩在装有热水的浴盆中呆了至少十秒钟,使得腿部遭受到三级烫伤。警方说事故发生在2006年2月11日,当时水温达到65摄氏度。男孩的父亲称,孩子状况良好,伤疤逐渐褪去。他的继母,30岁的德尔波契(Nancy Delbosque)目前在监狱中,需两百万美元的保释金才能出来。

  德尔波契的律师称,母亲无意对婴儿造成伤害。“她有三个孩子,上过大学,从来没有吃过交通罚单。”律师说。德尔波契的小姑证实她是一个好母亲,保持房间整洁。但是一名警察作证说,德尔波契起先告诉警方她在屋外听到婴儿的叫喊,但随后改变说辞,说是她把孩子放入浴盆,她以为孩子尖叫是因为不想洗澡。

  法官赞同检察官的意见,认为德尔波契是有意伤害婴儿。法官在审判中说:“根据医疗报告,她本可以立刻知道水太热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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