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超生户罚101万

【大纪元7月23日讯】(明报新闻网2007年7月23日报导)浙江日报说,浙江省乐清对当地一个不符合法定条件多生一胎的私营企业老板征收社会抚养费101万元。

包某是乐清柳市镇后街村村民,在杭州办企业多年。2007年6月13日上午,乐清市人口计生局接到群众举报电话,反映包某妻子于2007年3月11日在永嘉同安医院不符合法定条件多生一胎。经调查取证,乐清计生执法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依法作出了对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101万元的决定。7月11日,包某到指定银行如数交纳了1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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