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7月9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九日电)中国央行昨天宣布已建成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实现支票在全国范围的互通使用。以后持中国任何一家银行的支票,就能在当地签单消费,异地使用支票的单笔金额上限为人民币五十万元。
北京“新京报”今天报导,根据中国央行规定,支票全国通用后出票人签发的支票凭证不变,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仍为十天。
异地使用支票款项最快可在两到三小时之内到账,一般在银行受理支票之日起三个工作天内均可到账。为了防范支付风险,异地使用支票的单笔金额上限为人民币五十万元。
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企业使用比较广泛,而普通居民却对此很陌生。
长期以来,由于受到业务和技术条件的限制,中国支票基本只在同一城市范围内使用。
去年十二月,影像交换系统在北京、天津、上海、河北、广东和深圳六地成功试点运行。
在此基础上,今年六月,中国人民银行完成了影像交换系统在全国的推广建设。
由于受个人使用现金的偏好、社会信用环境和宣传推广力度等多方面的影响,目前,中国个人使用支票的业务量不大。
不过,中国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引导个人支票业务发展,包括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特别是居民个人在主动付款领域使用支票,如缴纳水、电、煤气、电话、学费等费用。
下一步中国央行会通过落实账户实名制和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改善支票受理环境,逐步培育社会公众使用支票的支付习惯。
中国央行还考虑逐步简化和放宽个人签发使用支票的条件和手续,方便个人使用支票。同时还会尽快重新调整和制定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将包括支票业务在内的基本结算类业务的收费标准确定在合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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