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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配偶归化须财力证明 社福团体陈情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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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二十八日电)多个包括妇女新知、伊甸基金会等社福团体,今天到内政部陈情,抗议政府对外籍配偶要求不合理的财力证明,还错误引用国外规定,混淆视听。内政部次长简太郎接受陈情时仍强调财力证明的必要,但表示会研究如何解决打零工者在提报财力证明遇到的困难。

内政部日前在报上登了半版广告,诉求“国籍法”中规定,婚姻移民必须提具财力证明才能归化的政策,是世界各国举世皆然的趋势,并非台湾独有;广告中还说,四十一万余元存款或五百万不动产的财力证明,是为了要保障中国或外籍配偶的基本生活。

现场陈情代表说,他们不认为日理万机的内政部长李逸洋有空亲自去确认这些来自国外的资料,如此荒唐的广告,应是受到主管移民政策的下属所蒙蔽,因此“没钱没身份行动联盟”今天要驱鬼,让部长可以头脑清晰地重新检讨财力证明的规定,并且让落伍退步的移民政策,可以摆脱阴影、迈向进步。

世新大学副教授夏晓鹃等一群人带着大型说明板,一一地指出内政部在广告中的错,告诉内政部,对婚姻移民要求财力证明,绝非“举世皆然”,而是“举世不然”。

“没钱盟”代表指出,以美国为例,婚姻移民的归化根本没有财力限制,但内政部却引用美国对于一般移民的要求,张冠李戴为婚姻移民。

其次,被内政部大书特书的韩国,内政部指称韩国要求婚姻移民提供台币一百零五万元的财力证明是台湾的二点五倍,“没钱盟”则是提具韩国法务部的资料,说明存款证明只是韩国要求的六个经济条件选项之一(外籍配偶只要选择其中一个选项就可以取得身份),其它五项都非常简易,包括一位韩国公民的保证书,房屋租赁合约影本,若为独立创业家,可提供贸易经营登记文件影本或租赁合约影本等。

简太郎、移民署副署长吴学燕出面接受陈情,他们坚持财力证明的必要,但强调会研究如何解决打零工者在提报财力证明遇到的困难。

简太郎说,内政部登的广告不是谎言,任何国家申请归化国籍都要有财力证明,举世皆然。有人说某国的财力证明不是在归化时提出,但事实上却须提前在申请永久居留时就要提出,这样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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