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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黑道替儿子复仇 韩华集团董事长判缓刑

2007-09-12 01:05 中港台时间|09-11 14:4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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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2日报导】(中央社首尔十一日法新电)南韩“韩华集团”董事长兼执行长金升渊,因教唆保镳等施暴,替被人修理的儿子报仇,一审遭法院判处一年六个月徒刑,但上诉法院今天改判一年六个月徒刑,缓刑三年,并谕令他从事两百小时社区服务。

金升渊是近期免除牢狱之灾的第二位南韩影响力庞大财团负责人。

首尔高等法院于九月六日,让被控侵吞罪名遭判处三年徒刑的现代汽车集团董事长郑梦九得以缓刑。

金升渊于今年三月初教唆保镳和帮派份子,绑架并殴打数名酒吧员工,替遭修理的儿子复仇,今年七月在一审中被判处一年六个月徒刑。

韩华集团是南韩第十大财团,旗下有三十四家公司。金升渊的持股总值约九千亿韩元(约台币三百二十三亿元)。

当时一审法院判决书表示,金升渊“以金属管棒殴打手无寸铁被害人,并以震撼枪威胁他们”。

但上诉法院今天判决指出,金升渊的犯行因愤怒引发,“非属审慎预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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