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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餐馆公然以河豚作招牌菜

2007-09-25 09:38 中港台时间|09-24 22:2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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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卢健辉香港二十五日电)深圳东部沿海地区,有鱼贩在街头公然贩卖捕获到的河豚,一些餐厅也不顾禁令,以河豚招徕食客。

据“深圳特区报”报导,在深圳东部溪涌路段,有渔民将河豚放在路边公然叫卖,每斤仅售数元人民币,因价钱便宜,很快就被附近的酒楼抢购一空。此外,在盐田海鲜一条街附近的农贸市场内,也有商贩出售十多斤一条的河豚。

一名经常光顾的熟客向香港“明报”表示,虽然知道河豚含有剧毒,也发生过多宗中毒个案,但难以忍受河豚肉嫩味甜的吸引,加上以往在相熟的餐馆吃过多次都无事,因而每年都会到东莞、深圳等地享受一番。

福田区一家邓姓农家餐馆老板说,两年前广东没有禁售河豚时,也以河豚做招徕,当时每斤需二百多元,其后因当局发出禁令才停售,但沿海部分餐厅为牟取暴利,依然不理禁令以河豚作招牌菜向客人大力推荐。

他指出,河豚有毒的部分很多,包括眼睛、卵巢、内脏,尤其鱼肝含有剧毒,能吃的部分有鱼头骨、鱼肉、鱼皮和精囊,如果宰割时不小心,毒液渗入本来无毒的部位,吃了便会中毒。过去两年,深圳都发生过因为食河豚中毒致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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