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局:文创法提供文创界转型事业化协助

【大纪元9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五日电)行政院会今天通过“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草案。提案的经济部工业局表示,文创界要转型事业化会牵涉人才、贷款、土地等事务,甚至还需要中介团体协助文创界将内容转化成面对消费者所需,文创法正赋予政府提供相对协助转型为产业的法源依据。

工业局表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草案针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特性与发展需求,以低度管理、高度辅导为立法原则,提出全方位整合推动机制,以营造文化创意产业良好的经营环境,逐步丰富且具有创意内涵的产业结构,有它的必要性。

工业局指出,文创界涉及很多领域,例如文建会管辖音乐、艺术等;新闻局管辖电影、广电、出版等;内政部管辖建筑设计;经济部管辖数位休闲娱乐等,各有不同的领域,内容表现方式大不相同。

虽然各部会管理相关艺术领域各有经验,但文创界要将内容产业化、事业化,势必会遇到人才、资金、土地、产业辅导、资材应用、会计人事行政业务、税务等事宜,远超过文创界所能应付,但这也是文创界要面对消费者时必定会遇到的问题。

过去管理者面对新的创意产业化时也会有不同看法,工业局辅导文创界产业化过程中也会遇到不了解艺术内容的代表性和精髓问题,工业局预见将来各部会和文创界将有一段不短磨合期。不过至少各团体认为文创法有必要性,对于提供协助辅导产业化过程将发生一定的助益。

相关新闻
观光局农委会合推台湾观光巴士经典农村旅游
台政院︰去蒋也要去国民党化
开发新材料应用  和成从传产转型科技产业
刘晓竹:吐鲁番的葡萄熟了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