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店东主雇黑工判囚半年

标签:

【大纪元1月2日讯】(明报新闻网2008年1月2日报导)一名面店东主因聘用四名中国旅客在其食肆内工作,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狱。

五十二岁的男被告王绳锋,被控四项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的罪名,每项控罪各被判入狱六个月,同期执行。

入境处调查人员于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于中环一间面店内进行反非法劳工行动,行动中截获四名中国旅客,他们分别被发现正在食肆内从事店务员及收银工作。

被告承认他是该面店的东主,负责聘请员工。在聘请该四名中国访客时,他没有检查他们的证件。

涉案的四名中国旅客于早前承认违反逗留条件控罪,各被判入狱六至十星期。

相关新闻
黄杰龙批“走塑”搞到前线
港《中暑指引》修订 与天文台酷热天气提示挂勾
港最低工资|传引“可加不减”方程式 今次料加至41.8元
在英港人研讨会 黎智英律师批港政治犯激增70倍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